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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安全责任书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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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承载着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责任。那么关于学校安全的责任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学校安全责任书1

“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国家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精神及县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属地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全面完成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特制定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希遵照执行。

一、

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组织有关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会议,培训相关人员,解决相关经费,协调相关部门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对各部门发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筹集经费,排除危房和危险点,购置消防器械;督促各部门制定相关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和积极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内保工作;按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安全工作和接受安全部门的检查。该项第一责任人廖大鹏。

二、

行政分管班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安全工作,接受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督促分管年级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处理分管年级学生的安全事故,协调好家长 、学校间的关系,制定分管年级的各种安全制度,负责对分管年级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负责对分管年级学生大型活动安全的布置和监督,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及时将情况报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规定向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汇报工作和上交安全工作总结。本项目一年级责任人廖长清,二年级责任人李良柱,三年级责任人李建辉。

三、

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认真配合学校安全工作,接受学校安全工作分管年级领导的领导,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自救常识的教育,培养安全自救能力,上好安全教育课和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公民道德教育,制定班级安全制度,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和排解学生间的纠纷,负责学校大型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的布置和监督,纠正学生中的不良行为。防止学生集体食物中毒,进行防火、防盗、防骗的“三防”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按时间向分管年级行政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及时完成各种材料。此项第一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四、

食堂、后勤安全工作职责。认真配合学校安全,接受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做好食堂购物监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无商标,无产地,无合格证的“三无”食品),防止食物发生和防止病从口入的卫生工作,按时检查学校电路、供水设备及炊事用具,一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先维护后请示)负责处理食堂及后勤安全事故,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按时检查实验保管室仪器药品状况,防止有毒物品外泄,按时汇报安全工作,及时完成各种材料,此项责任人为李建辉。

五、

危房排查安全工作职责。认真配合学校安全工作,接受学校安全工作每一责任人的领导,随时排查学校房屋设施及教室,以及其它设施状况,一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上报,定性,作出相关处理);积极筹措排危经费,监管、用好排危经费,同时做好学校自有经费的监、管、用,按规定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按时向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汇报安全工作,认真总结。该项安全工作责任人黄泽林。该职责从__年2月开始执行!

安全工作单位:五福乡初级中学

单位负责人:

安全工作责任人:__年二月

关于学校安全责任书2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抓实抓细,杜绝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稳定问题发生,镇教委特与各校签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

一、安全稳定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东港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落实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落实稳定工作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保持教育稳定。

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校安全工作联络员,至少每月一次专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有会议记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和安全情况报告等制度,制订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明细表,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强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学校消防、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各类安全都要确定责任人,分工明确。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把任务分解到各学校、各科室,落实到人,完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做到安全工作件件事情有人管、条条任务有落实。

(二)安全教育。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中,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教学活动。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季节特点,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紧急情况下疏散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自然灾害、防传染病、防艾滋病、防拐骗、防震、防建筑物倒塌、防触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鞭炮炸伤、防滑冰落水、受到不法侵害时自救自护、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及毒品预防等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自救自护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安全教育至少安排8课时,要有主讲人员,有备课,内容正确,学生掌握扎实。要做好“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学生能熟记急救电话。

(三)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继续推行“两全一无、七时段”管理模式,学校至少二次以上综合性安全工作大检查。检查要根据《东港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全面检查,不留空挡。要逐步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提高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2010年是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年”,要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台帐制度,认真抓好各类安全隐患跟踪检查,确保彻底整改。

1.校舍安全。校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校不能有危楼、危房、危墙、危厕,楼房的走廊、楼梯、门厅内照明完好,无障碍物,保持畅通。学生使用时,前后门、侧门都要打开。定期开展校舍查勘鉴定,开学前要全面检查,雨季、汛期等随时检查,责任人明确。

2.实验室安全。落实《仪器药品管理制度》,仪器药品要分类安全存放,标签齐全,陈列有序。要防止有毒、腐蚀等危险药品和贵重药品被盗。有毒药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仪器药品室。实验教学要严格操作程序,切实落实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蚀等措施。

3.消防安全。教学、实验、图书阅览、礼堂、食堂餐厅、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均为防火重点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标志醒目,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排值班教师疏散学生。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了解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知识。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病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步行走人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时井然有序。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校车行驶安全。学校的机动车辆要注意保养和维护,严禁病车上路,对驾驶人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用车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校外集体活动安全。(1)组织校外集体活动需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活动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并报区教育局批准;(2)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车、船状况良好,驾驶员具有多年驾驶经验,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拖拉机和货运车辆运送学生;(3)对活动地点要提前进行勘查,加强过程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6.饮食卫生安全。认真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环境整洁,食品采购、运输、贮存、烹饪等过程符合卫生标准,防止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学校的水井要封闭管理,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炊事人员定期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格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防止投毒事件发生。严禁个体商贩进校销售食品。

7.体育活动安全。体育场地要平整,体育设施、器材安装要牢固。加强对早操、课间操、课外锻炼和体育课教学的组织工作,防止出现学生打闹、秩序混乱现象,防止标枪、铁饼、铅球等投掷类活动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组织大型体育比赛,事先要有周密的计划,分工负责,认真排查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剧烈运动前,要检查学生身体状况,确保学生安全。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活动。

8.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安全。学校校长及卫生保健人员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要加强卫生室建设,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符合要求,按规定配备校医。要坚持晨检和疫情报告制度,对发现患有较强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要做好说服工作,通知其家长领回及时就医。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服药或服用保健品。

9.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学校要与综治、公安、工商、行政执法、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沿交通要道的学校要设立警戒标志,并划出人行横道线,放学时间由交警护送学生过马路,学校做好配合。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集市。校园周围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艺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10.学生管理安全。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的案件发生。日常活动要合理预见、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集体活动要精心安排,指导教师不得离开现场。学校要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要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严禁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告诫、制止。要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监督管理,避免各类意外伤害,避免青少年儿童被犯罪分子拐骗和侵害。小学低年级、幼儿园要建立上下学接送制度,学校不得将晚离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学校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及时通知家长。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11.学生宿舍安全。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学生宿舍不得留外人住宿,宿舍内有学生时不得在外上锁。对女生宿舍要重点加强管理。不准学生在校外自行租房居住,无住宿条件的学校不得招收住校生,不得租用民房作学生宿舍。要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用电设施,宿舍内无易燃易爆物品。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清除异味,采取通风、消毒等措施,保持宿舍卫生。

12.学校内部治安安全。要制定校园安全保卫方案,按规定配备年富力强、品行端正、训练合格的保卫人员。严格门卫管理,学生凭证出入校园,对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加强校园管理,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巡逻,对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加强巡逻。要加大安全投入,重点部位、区域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13.节假日安全。学校在放假前要落实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要根据季节特点和节假日安排要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盗、防煤气中毒、防鞭炮炸伤、防中暑、防触电、防滑冰落水、防锐器扎伤以及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学前,要对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为开学做好准备。

14.应急体系建设。按照《东港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东港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制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加强组织指挥系统、应急反应工作程序、预案启动标准、疏散路线等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强化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严格学校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零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制度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明确报告责任人,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情况。要于月初三日内上报前一月安全工作情况。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建筑物倒塌、火灾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教委、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同时向镇政府报告。各学校报告镇教委、区教育局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四)信访稳定工作。坚持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及时、就地妥善处理校内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的处理好本校的信访稳定问题,做到不推、不拖、不上交矛盾,发生上访问题的,校长或分管校长应在最短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做好有关工作。注意把握做好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以防为主,抓早、抓小、抓苗头,保证不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不发生进京去省上访和越级集体上访。继续认真做好反邪教的有关工作,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考核与奖惩

镇教委将随时督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管理细致、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稳定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稳定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本年度单位和责任人各种先进评选资格,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山教委: 学校:

签字人: 签字人:

二○○九年三月五日

关于学校安全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

家长签: 学生签:

关于学校安全责任书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学校与各部(室、组)签订此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对于有隐患的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报告或排除。

二、对消防器材、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修,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时要注意关好饮水机、电视、电脑、空调、多媒体等。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火灾事故的发生,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六、总务处要利用黑板报、标语、集会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并管理好消防工作档案。负责对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检查评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七、谁分管的部门如果发生火灾,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谁造成火灾,谁就要赔偿一切损失”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于发现火灾苗头及时扑灭者,根据情况可奖励100—500元。对于在火灾中奋力扑救,挽回重大损失者,可奖励500—1000元。

此件一式二份,校档案室存一份,部(室、组)负责人一份。

签名:__

日期:年 月 日

关于学校安全责任书5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的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订的法律法规。

2、 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放学和上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滩、荒山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有乘坐送子车的学生,应乘坐手续齐全的车辆,家长要与车主签定安全责任状。学生放学后到坐车期间的安全由车主负责,这一时段发生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在校外住宿学生家长要与房主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初级中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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