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个人演讲稿(精选)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和法律有关。可以说,生活在一个法律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生活地如此安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遵纪守法个人演讲稿,供大家参考。
遵纪守法个人演讲稿(精选)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个人演讲稿(精选)篇2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遵纪守法个人演讲稿(精选)篇3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遵纪守法个人演讲稿(精选)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理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人也一样,无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约束,法律是人们共同的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排队不讲秩序、喧闹扰人、脏物到处乱扔、骑车乱闯红灯等,这些都是法规所禁止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同时,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也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己,在学校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作为一名小学生,在学校里,我们要自觉认真地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时刻用它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当我们做某件事情时,首先要想一想,我们的做法是否对同学、对班级、对学校有利,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在社会上,我们要用社会公德来约束自己,例如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珍惜资源保护生态,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乘车购物自觉排队,公共场所安静不大声喧哗,文明上网等,努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其次,我们还要做到知法守法。我们要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不断提自己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作为一名小学生,除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外,我们还应该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了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校每年也都会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今天下午将面向三至六年级同学开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校园公益巡讲活动,让我们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做遵规守纪的小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昨日的习惯,成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必将决定我们的明天。那就让“自律克己,遵纪守法”也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贯穿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扞卫这一美誉!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现在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少年!
_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着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个人演讲稿(精选)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定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_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游戏、沉溺聊天、三个公害,成为"电子",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