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2023
你知道应急预案是什么吗?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种紧急事件的方案。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怎么编撰最恰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欢迎大家来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篇1】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 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篇2】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_办、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_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_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_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篇3】
一、组织机构
镇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重、特大事故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2、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对外公布有关工作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三、应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办公室通知辖区内的镇分管负责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召集应急分队,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令地点,迅速组织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组织,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紧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尽可能将经济损失和危害程度及社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应急分队,由各单位安监主任负责带队,统属镇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3、在有关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绝对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
5、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干部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篇4】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施工现场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三、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 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 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 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 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 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 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 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 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 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 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抢救现场伤员;
② 抢救现场物资;
③ 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 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 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 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 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 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 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 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 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保护事故现场;
② 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 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 现场事故评估;
③ 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 控制紧急情况;
⑤ 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 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 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 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 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 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 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现场施工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 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2、 应急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担任;
3、 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负责人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 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 技术处理组组长由技术经营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6、 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 后勤供应组组长由财务科、机械管理科、物业管理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8、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质安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9、 事故现场副指挥由该项工程负责人担任;
10、 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 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 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 后勤供应组、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 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 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 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 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 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 事故报警;
5、 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 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____,电话:____,手机:____.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项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篇5】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将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为大家分享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借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霍邱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烟花爆竹物品、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设施工、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火灾、农林水设施设备、集镇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急性中毒等各类事故灾难。
1.4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造成1 人以上(含1人,下同)3 人以下(不包括3人,下同)死亡( 含失踪或涉嫌 ),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企业、单位、村组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超出第一项范围和跨镇镇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按照《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应急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组和镇直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3)专业管理,部门协作。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事故灾难的救援实施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并服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要作好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建立本系统(行业)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应服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2、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镇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政府镇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镇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人武部、卫生院、民政办、财政所、文化广播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通信信息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治安交通工作组、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人员组成。
2.2应急救援办事机构
镇安监站是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与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应急救援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6884001。
2.3镇应急救援机构工作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协调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4镇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3)承担编制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4)指导各单位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演练。
(5)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并将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和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6)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救援的信息,拟出初稿报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上报。
2.5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职责
2.5.1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镇人民政府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镇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具体职责是:
(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队伍施救、紧急疏散受安全威胁的人员、控制事故的扩大或蔓延、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确定并安排设置危险警戒线。
(3)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4)向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5)组织救援队伍撤离。
(6)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
2.5.2抢险救援工作组
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安监站、派出所、人武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具体职责是:
(1)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
(2)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2.5.3通信信息工作组
通信信息工作组由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通信信息管理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保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
(2)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组通报情况。
(4)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
(5)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
2.5.4医疗卫生工作组
医疗卫生工作组由卫生院和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
(2)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
(3)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4)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2.5.5治安交通工作组
治安交通工作组由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参加。具体职责是:
(1)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3)负责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卫。
(4)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
(5)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
2.5.6资金物资保障组
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由财政所、民政办和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
(2)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
(3)接受社会捐助。
2.5.7新闻宣传工作组
新闻宣传工作组由宣传办、文化广播站召集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新闻报送方案。
(2)负责拟定新闻报送内容。
(3)负责组织新闻报送工作。
(4)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
2.5.8善后处理工作组
善后处理工作组由劳动所、社保所、综治办、民政办组成,具体职责是:
(1)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
(2)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付工作。
(3)指导事故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
(4)负责接待上访人员。
(5)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6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1)企业办:负责工商贸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含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
(2)派出所、司法所:负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其他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3)规划建设办:负责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饰装修,基础设施工程的各类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4)卫生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治药品的组织协调。
(5)民政办: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6)财政所:负责应由市场预测同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的保障。
(7)人武部:参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对可能引发较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县级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县直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越级报告。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落实防范措施。
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应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与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各级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如下:
I级:造成2人死亡( 含失踪或涉嫌 ),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7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II级:造成1 人死亡( 含失踪或涉嫌 ),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3 人以上 7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2分级响应
4.2.1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4.2.2 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4.2.3当发生I级及以上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根据《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3预案启动程序
本预案启动程序如下:
(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镇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2)应事故发生地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镇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应急行动
5.1预案启动后,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
(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5.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的物资、器材等。
(2)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5.3进入工作状态的各工作组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与镇人民政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当发生本组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5.4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以属地为主,凡进入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工作组应服从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
应急终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2)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
(3)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
(4)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6)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由现场指挥组召集各工作组组长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书面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2)镇人民政府接到应急终止请求后,立即召开会议决定。
(3)镇人民政府向现场指挥组和各工作组下达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并抄送县应急办和安委办。
(4)由新闻宣传组上报新闻单位,向媒体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和有关应急处置的情况。
(5)由现场指挥组组织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7.1.1镇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继续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1.2善后处理工作组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
(2)事后补偿、重建、保险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
(3)事发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7.1.3医疗卫生工作组要继续做好对事故污染、疫情和环境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7.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向保险机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3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组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镇人民政府,同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镇人民政府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8、保障措施
8.1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应急行动预案,报镇安监站备案。
8.2救援队伍保障
(1)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村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2)大型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镇人民政府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组长单位备案。其它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质装备。
8.3通信和信息保障
(1)建立应急响应通信系统。各工作组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配备相应的通信、摄影和办公器材。
(2)镇应急救援办公室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指挥监控系统。
8.4资金物质保障
(1)镇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紧急救援建设规划,镇财政每年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2)各工作组组长单位每年要向镇人民政府上报应急处置队伍、专家组的配备以及物质(器材)的储备、消耗等情况。
8.5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宣传工作,各种媒体给予支持。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企业与所在地村组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
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并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参加培训。
镇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课程。
(3)演练
镇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原则上每年一次。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8.6监督检查
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发布,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镇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9.2奖励与责任追究
9.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在事故灾难抢救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质的。
(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9.3其他事项
(1)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股份公司对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本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法律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股份公司范围内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
第四条: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应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股份公司各单位及各部门在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指挥、运行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培训
第五条: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
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ABC干粉灭火器主要由盛装粉末的粉桶、贮存二氧化碳的钢瓶、装有进气管和出粉管的器头以及输送粉末的喷管组成。
2、ABC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3、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时,应先拔掉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粉管最前端,使喷嘴对准火源,另一手紧握导杆提环,将顶针压下,干粉即喷出。
4、ABC干粉灭火器应保持干燥、密封,以防止干粉结块。同时要防止日光曝晒,以防二氧化碳受热膨胀而发生漏气现象。应定期检查干粉是否结块,二氧化碳气量是否充足。干粉灭火器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
二、1211灭火器
1、1211灭火器主要由筒身(钢瓶)和筒盖两部分组成。钢瓶内装满1211灭火剂,筒盖上装有压把、压杆、喷嘴、密封阀、虹吸管、保险销等。
2、1211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油类、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器设备及文物、图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
3、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把开关,压杆就使密封阀开启,1211灭火剂在氮气压力作用下,通过虹吸管由喷嘴喷出。松开压把开关,喷射即中止。
4、1211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受日照、火烤的地方,但又要注意防潮,防止剧烈震动和碰撞。要定期检查压力表,发现低于使用压力的十分之九时,应重新充气。同时要定期检查重量,低于标明重量十分之九时,应重新灌药。1211灭火器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
三、其它消防用具
1、消火栓:消火栓是连接消防供水系统的阀门装置,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两种。
2、水龙带:常用的水龙带有内扣式和压簧式两种。水龙带平时应卷好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腐烂。水龙带是连接消防泵(或消火栓)和水枪等喷射装置的输水管线。
3、消防水枪:水枪是一种增加水流速度、射程和改变水流形式的消防灭火工具。根据水枪喷射出的不同水流,分为直流水枪、开花水枪、喷雾水枪和开花直流水枪等,它们的作用如下:直流水枪是用来喷射密集充实水流的水枪。开花水枪是用来喷射密集充实水流的水枪,它还可以根据灭火的需要喷射开花水,用来冷却容器外壁、阻隔辐射热,掩护灭火人员靠近着火点。喷雾水枪是在直流水枪的枪口上安装一只双级离心喷雾头,使水流在离心力作用下,将压力水变成水雾。喷雾水枪喷出的雾状水流,适用于扑救油类火灾及油浸式变压器、多油式断路器等电气设备火灾。开花直流水枪是一种可以喷射充实水流,也可以喷射伞形开花水流的水枪。
第六条:每年由指定负责人对运行、检修、安全生产管理等应急人员进行一次预防和扑救火灾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包括:如何报火警、如何使用灭火器、火场逃生、烧伤烫伤处理、外伤止血包扎等。
第七条:本预案每二年由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年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需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修订完善。
第八条:每年由安保部负责对股份公司员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了解事故现场救护的方法,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股份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应急措施
第九条:火灾事故的应急过程主要以扑救火灾、医疗救治、抢救贵重设备等为主要任务。
第十条:在消防安全事故突发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全股份公司所有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服从专人指挥最大限度地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股份公司财产安全,按照“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处理事故原则,及时灭火、抢险、消除险情、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一条:全股份公司消防设备,指定的车辆、照明装备、防护装备、救护物品等,均可作为应急装备资源。
第四章:应急联络
第十二条:应急联络
内部应急电话:
外部救缓电话:119、120
第五章: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设置
第十三条:股份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保部,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先生、杨先生、林先生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篇7】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在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规范消防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快速处置能力,使之有组织、有计划 、有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因火灾引起的危害的扩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制订《国鸿公司消防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企业”、“平安汽车站”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公司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以及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公司能以最快速度、最高效能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火灾事故,需要实施救援和处置。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部门和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各处室和各单位按照处置火灾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4、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建立应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人员时,各单位、部门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三、组织体系
(一)由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组织。
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应急救援的其他事项。
(二)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稽查处,由安全稽查处负责人任主任。
办公室是公司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对预防火灾事故的基础管理工作、台账的建立、监督检查,不安全因素的汇总、分析协调火灾事故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负责指导各单位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和演练。
(三)现场处置机构。火灾事故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小组和成员,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处置工作。
(四)另设立三个处置小组,分别为:
1、旅客(员工)疏散组。
组长为公司相关单位安全分管领导,成员为公司(各单位)安全部门人员(客运站为综管办、安全部门人员、站务员);
职责是在接到疏散指令后,打开所有通道,稳定旅客(员工)情绪,引导组织旅客(员工)有序、迅速向安全地带转移。
2、车辆疏散组。
组长为各车辆单位负责人,成员为车队长(值班长)、各车辆单位机动驾驶员;
职责是在接到疏散指令后,迅速打开各通道疏散车辆,有条件的应当先撤高档车,后撤普通车。
3、灭火组。
组长为公司(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成员为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员、安全部门人员(客运站为综管办、安保人员和义务消防员)。
职责是在疏散人员和车辆的同时,对火情实施扑救,在消防部门人员到达后,听从专业消防员指挥,积极配合消防员进行扑救。
四、事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火灾、火警发生的时间、地点(场所);
2、发生火灾的实际情况;
3、初步采取的预防、控制、处理等措施情况;
4、信息畅通保障情况;
5、火灾应急的其他有关情况。
(二)报告程序及要求
各单位在接到有关火灾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消防应急办公室报告,并立即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公司消防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慌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有关火灾情况。
五、启动条件
当在公司、各单位经营场所、办公场所或营运车辆上发生火灾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启动应急预案。
六、应急响应
(一)客运车辆营运途中发生火灾应急处置:
1、当客运车辆在营运途中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立即靠路边停车,同时稳定旅客情绪;
2、驾驶员立即打开前后客车门,并立即切断电源,随车司乘人员立即通过车门有序疏散旅客(当车门不能打开时,驾驶员应立即用逃生应急锤或其他应急器件,击碎车窗玻璃,疏散旅客);
3、当旅客全部撤离车厢后,驾驶员立即使用随车配置的灭火器实施灭火;
4、在灭火的同时,向“119”火警报警,并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
5、司乘人员将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域,检查旅客是否有受伤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抢救伤者,同时对受伤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登记;
6、驾驶员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立即在车后方设置车辆紧急停车警示标志,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7、在灭火过程中如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驾驶员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二)候车室、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当候车室、停车场等场所发生火灾时,客运站应立即向“119”火警报警,并立即向公司消防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利用广播设施向旅客喊话,稳定旅客情绪,要求旅客服从车站管理人员指挥。由旅客疏散组人员立即打开所有通道,引导组织旅客和客运站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向安全地带转移。
2、同时,车辆疏散组人员迅速打开消防通道,先撤高档车,后撤普通车。当驾驶员不在时,可组织人员将车辆推到安全地带。
3、如火势已将汽车驾驶室燃烧,无法疏散时,要及时疏散该车周围的汽车。
4、当疏散通道很窄,不能将车辆迅速疏散时,可驾驶汽车撞开障碍物,开辟疏散通道。
5、在人员、车辆撤离的同时,灭火组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
(1)当车站建筑物起火时,汽车尚未被引燃,应首先扑救建筑物火灾,并同时将汽车疏散或转移。
(2)当汽车发生火灾,建筑物尚未着火,应将主要力量用于扑救汽车火灾,用一部分力量保护建筑。
(3)汽车火灾,当火势处于初起阶段时,用手提式或手推式(干粉)等灭火机将火扑灭;当火势发展到猛烈阶段,油箱还未爆炸时,应用消火栓灭火,同时还要冷却燃油箱;
(4)当汽车与建筑物同时起火,应根据轻重缓急,决定主攻方向;
(5)当公安消防到达现场后,应积极服从和配合公安消防队员实施救活,并保护好现场。
(三)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场所发生火灾应急处置:
1、当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场所发生火灾,事发单位应立即向“119”火警报警,并立即向公司消防应急办公室报告。人员疏散组立即打开所有通道,引导办公人员迅速、有序向安全地带转移。
2、在人员撤离的同时,灭火组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当公安消防到达现场后,应积极服从和配合公安消防队员实施救火,并保护好现场。
3、注意事项:
(1)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燃烧中产生的热空气被人吸入,会严重灼伤呼吸系统,严重的也可导致人员死亡。所以,逃生时应把毛巾浸湿,叠起捂住口鼻。无水时,干毛巾也行,身边没有毛巾、餐巾布、口罩,衣服也可以替代,要多叠几层。
(2)浓烟中避难逃生,应尽量放低身体或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因为浓烟及毒气比空气轻,贴近地面的空气一般比较清新且含氧量较多。烟雾较浓时,非上楼不可的情况下,必须屏住呼吸上楼。
(3)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员及时发现组织营救。
(4)在高层办公的人员,当发生火灾、火警时,不得使用电梯进行逃生,应使用高层消防安全通道逃生。
七、现场恢复
(一)现场恢复
火灾得到控制被扑灭后,事发单位进行现场清理等工作,视情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事件调查
公司安全部门和事发单位组成事件调查配合小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八、预案演练
公司及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救援演练、专项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 。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救援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