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枣收购合同
红枣有“天然维生素丸”的美誉,具有滋阴补阳,补血之功效。对于红枣收购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枣收购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红枣收购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购货方):
税务登记证号:
乙方(供货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红枣收购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收购乙方 红枣,品种: 枣。大的 吨,只限本园的红枣,双方商定在枣完全达到枣质量要求的条件下成交价格为 元/公斤(大写: 元/公斤)。
二、采摘时间为同意后。方可进行打枣采收,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质量要求:烂枣、发霉枣、黑斑枣、病虫害枣、囊枣、杂枣、皮皮枣此类枣按比例折扣。
四、乙方负责选烂枣、干皮、装箱、装车等事项。
五、甲方首付乙方定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定金的5倍作为经济补偿。
七、因管理不善或自然灾害而造成未风干、烂枣比例超过15%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支付的定金。
八、乙方不准将本园的大枣另卖,发现问题乙方向甲方赔偿定金的10倍作为经济补偿。
九、付款方式:乙方按要求装箱、装车护送甲方人和货车到达大道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以资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时间: 时间:
红枣收购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红枣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辅料及包装材料:
1、由乙方全面负责收购加工产品所需的红枣,甲方为乙方支付定金 元。
2、加工的产品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如由乙方提供包装另行协商。
3、乙方在加工过程中,须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如有丢失或流入市场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同等价格赔偿给甲方。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甲方所需产品,乙方交付的产品在市场流通中,因加工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经双方鉴定或经相关单位鉴定事故责任后,应负直接损失赔偿责任,因其他问题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由甲方承担。
5、乙方优先生产甲方所需产品,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二、产品交付及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付,交付地点为乙方成品仓库,装卸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2、产品交货数量按甲、乙双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生产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货确认,产品离开乙方成品仓库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三、收购加工费用及其他
1、乙方为甲方收购加工的红枣须达到以下要求:
2、加工时所需的水、电、燃料及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后无果,再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后协商解决了,如一方不认可协调结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权益为半年,合同签定地为**县,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红枣收购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为了调动果农积极性,促使红枣生产优质、高产,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红枣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
2.甲方评定红枣等级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对乙方交售红枣提供种植技术及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
4.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抽样检测。
5.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红枣,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红枣。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无公害农产品果蔬的用药标准规定施用农药,严禁使用违禁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红枣严禁上市。
3.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红枣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四条 红枣质量、价格及办法
1.红枣品种的等级价格,按觑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2.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3.红枣交售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数量,开出红枣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理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所订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红枣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红枣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没有提供技术信息、病虫害信息,而使订单农户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偿付乙方承包面积总投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年合同总数量的90%者,应根据所欠红枣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红枣,每出售100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元。
3.乙方如没有按甲方指导技术规程操作进行种植,而造成红枣损失,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4.乙方如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喷洒的红枣,应按每百斤
100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红枣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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