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股份合同范本
收购作为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一项颇具特色的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在英国发展起来后,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纳,对于收购股份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购股份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收购股份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甲方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现因企业经济发展迅速,甲方决议招募内部员工进行投资,成为公司股东。
2、乙方已经详细了解了甲方的股份认购事宜,愿意参与甲方的股份认购活动。据此,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以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正、诚实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参与并认购甲方股份协议如下:
一、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在长期的合作中利益共享为目的。
二、甲方股份可认购额度
甲方计划本次提供公司股份比例 作为员工认购额度。原则上只给总监、部门经理、骨干员工配股。配股比例上限为总监 8 %;部门经理 4 %;骨干员工 1 %;乙方如暂时无法拿出部分现金,可向公司借贷,利息按年息 %计算。
三、乙方认购份额
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入股,认购¥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占甲方股份的 %。
四、认购价格
公司整体股份划分为100股,每股6666.66元。
五、资金到位时间
乙方于 20014 年 12 月 31 日前以 现金 方式出资。
六、账户指定
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须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上:
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七、到账通知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汇入的认购款项后的30 日内,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八、股权收益
每年利润的一定比例(不得低于50%)或全部,可按股东的股权所占比例进行分红;具体比例每年由股东大会决定。未分配部分作为公积金,用于企业发展,公积金分配时需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若公司经营亏损,则需减少总资本。
九、甲方承诺
1.对于乙方向甲方汇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乙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乙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其他相关手续。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股权认购手续无法按期完成,甲方须保证全额退还乙方的认购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乙方利息(由乙方付款之日计算)。
十、乙方承诺
1.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知悉认购股权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益。
2.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
3.遵守甲方关于认购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本次股份认购事宜。
4.若乙方原因致使股权认购手续无法完成,导致股权无法登记到乙方名下,所造成的后果则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正常履行股东职责。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或发生其它意外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所占股分大股东全部赎回,三年以内退股,没有任何补尝;三年以上退股,只退还入股时的乙方所交的现金部分,六年以上退股,退二倍入股时所交现金。
6.乙方若利用公司平台谋取个人利益,如拿回扣等,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所拥有的股权,股本也将予以没收。
7.该股权为内部职工股,其股份配售不得在社会上转让交易、不得继承。
8.乙方转让股份须经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生效。
十一、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股份合同范文2
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收款账户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互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转让协议股权、甲方受让协议股权的相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收购乙方所持有______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7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