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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佩珊分享

  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将于5月1日实施,今天我们召集开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和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检查回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对下一步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去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主要是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下发《条例》文本和配套的《实用问答》、辅导光盘等材料,做到人手一份。同时,组织下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座谈学习,分析《条例》实施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编制浙江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确定了分类和编码规则,将我厅的政府信息系统地梳理了一遍,并借此将我厅拓展政务公开领域的成果加以固定化、规范化。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厅制定的公开指南和目录,受到了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并被采用为范本,在全省和全国交通系统印发推广。

  三是制定和草拟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交通公共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试行)》(含评分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规则》、《政府信息公开分类和目录编码规则》等6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框架。前三个制度今天印发,其他配套制度征求意见也会尽快印发。

  四是开发完成网上公开系统,各类信息内容已全部梳理完毕,下周就可以上线供公众查询。

  五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拓宽政务公开领域。主要是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系统建设和行政执法网上督查系统建设,目前已经实现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运行,网上督查系统一期工程也已运行。

  总的来看,我厅的政务公开工作和《条例》实施准备工作是比较充分的。这个月我们先后在交通运输部、省政府有关会议作典型经验交流。能够取得这些成绩,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前提。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很强,必须各级领导充分理解、支持并切实加强领导,逐步扩大政务工作范围,每年都有进步。

  二是追求实效是目标。将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纠风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紧密结合,将群众满意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动力和检验标准。

  三是制度完善是保障。去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之后,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就着手研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准备工作的内容、责任、期限,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厅的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有的单位、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应付思想;各单位、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还比较薄弱;有的该公开的内容尚未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尚未建立;等等。

  二、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交通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公开工作领导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重点突出,公开运作规范,公开监督到位,公开保障有力”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交通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重点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和部门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新时代。政务公开是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当前要抓紧做好以下几件事:

  1.落实场所、设备。明确各办证中心同时承担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申请的窗口功能,主动公开的在“浙江交通”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依申请公开的由窗口受理,目前先送厅办公室初审后分交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待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出台后则按规程办理。厅办公室尽快下发依申请公开的格式文书,各局尽快到位有关设备。

  2.进一步梳理信息。目前已将现有公开信息重新分类,节后全部上网。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对照目录,将尚未公开的信息全部梳理一遍,尽快上网公开。这项工作请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四局抽调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在6月底前办理完成。

  3.做好网上公开栏目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节后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就要上线运行,厅信息中心要密切关注,做好系统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各处室、四局提供的信息要及时更新。

  4.抓紧其他配套制度制定印发。与厅实施细则相配套,要抓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则、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等制度的修改,尽早出台。关键是在操作层面上处理好与保密的关系,该公开的不保密,该保密的不公开。

  5.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纠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后,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争议纠纷,尤其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对此一定要慎重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尤其是媒体、律师和维权人士的申请,必须依法依程序按期限办理,依法不能公开的要做出解释。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需要改进的要及时改进。厅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对此要做好指导工作。

  (二)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比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更高,是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前几年清理行政执法项目的基础上,推广运用网上行政审批,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促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在强化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同时,提高其合理性,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在年度计划公开基础上,将各类政府性资金补助项目全部公开,明确到项目名称、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金额,有的还要说明实施效果。各部门、各单位会后抓紧梳理,将需要公开的项目在5月10日前报厅办公室,如果认为目前公开有困难的要做出解释。二是交通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类信息要公开,包括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投标、经营性公路收费权转让招投标、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出租车经营权招投标等。三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交通行业政策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或召开听证会。四是重要会议的的主要内容要公开。其中部分内容如果需要保密则删除后公开。

  (三)加快推进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保障群众切实利益。厅里已经制定了交通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要认真贯彻实施,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将成熟的做法强化为硬性规定,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编制公开指南、目录,逐步提高办事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尤其是这些事(企)业单位所提供的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制定一系列服务标准、工作规范并予以公开,以便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下半年,全国将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组织全面检查。我们也要提前开展相应检查,督促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上级文件和厅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建立政务公开评价规范,积极创造条件,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今年的“廉政教育月”活动要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我厅在政务公开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也要积极开展宣传,塑造交通运输部门“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强培训工作,当前要抓紧组织一次政务公开专题讲座和一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培训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长期坚持、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实施,同时将我厅的政务公开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省交通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作出表率,为交通“三大建设”创造更透明的政务环境,取得人民群众更大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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