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宪法>选举>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反思

俏霞分享

  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贿选案件,对于严肃党纪国法,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反思,希望大家喜欢!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反思(一)

  2012年底到2013年初,湖南省衡阳市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省级人民代表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人大代表如此大面积的权钱交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更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后果深刻告诫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容挑战,而要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规范选举制度,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完善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

  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贿选案件,对于严肃党纪国法,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促使人们依法办事。衡阳发生如此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与部分人大代表法治观念的淡薄不无关系。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只有从思想上根本转变,以法律为行动准则,才能促使党员干部自觉约束自我,依法办事,防止权钱交易。

  其次,有利于树立法律权威,提高法律的公信力。衡阳破坏选举案中,相关领导干部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监督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制止违纪违法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部分人大代表无视党纪国法,在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致使选举制度形同虚设,此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尽管涉案人数较多,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惩处。法律也只有真正实现了公平正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提高其在国民心中的公信力,促使全社会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最后,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关系党的存亡。经济领域一向是腐败案件的多发区,但衡阳破坏选举案将黑手伸向了政治领域,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史无前例。依法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有利于我国反腐斗争的全面深入推进,提高党的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反思(二)

  针对衡阳贿选案,我深刻认识到贿选的危害性,并结合自身多年工作实践对应该如何完善目前代表选举的机制和程序进行了一些深入的思考。首先我来谈谈贿选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一是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过去,人大代表在群众心目中往往都是“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正面形象。改革开放以来,应该承认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代表的负面形象在增多,代表的纯洁性也受到了一些冲击,但总体上讲,老百姓对人大代表的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但这次贿选案事件的发生,无疑对代表的良好形象是一种损害,容易让老百姓产生质疑,如人大代表到底是怎样产生的,选举的公平公正性在哪里,这样的人大代表如何去替老百姓说话,等等。尽管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但这类事件只要发生,其负面影响不是一时间就能消除的。

  二是严重挑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么高比例的人大代表卷入贿选案,人们不禁要问,受贿的代表和领导干部为何胆子有这么大?中央关于换届选举有很多这样那样的“禁令”、“规定”,为什么这些领导干

  部竟然阳奉阴违、以身试法、顶风作案,一些党政干部与企业老板会不会形成了特殊的利益阶层以及“保护杀,都很值得引起大家的警觉。看来,人大代表选举贿选也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否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会严重下降,党群关系会严重受损。

  三是严重冲击法律的权威和底线。衡阳所以会发生如此大面积的贿选案,重要根源之一就是这些人大代表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选举法明确规定,“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可是,法律白纸黑字写得如此清楚,为什么还会发生如此严重的贿选呢?最根本的还是有些人,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只把法律挂在嘴上,甚至当作一纸空文。一旦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那他们就会毫无底线,无所顾忌。当利益与法律碰撞时,天平自然就会倒向利益。因此,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抓起。

  其次,我要谈谈应该如何完善目前代表选举的机制和程序。

  一要真正落实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组织候选人与选民(或代表)见面,展示自己的承诺、

  气质和能力,回答选民的提问。这样的好处有:一是选举能从暗箱操作走向公开透明,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只要公开,任何违法的举动就难有空间;二是选民或代表通过比较、评判作出自己的选择,真正体现自己的意志,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就会有保障;三是当选上的代表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油然而生,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和约束,而且这种感受往往是发自内心的。

  二要健全秘密写票制度。秘密写票处的设立,目的是为了防止外界干预选民的意志。秘密写票制度是无记名投票制度的配套与补充。我们的选举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每位选民必须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这就形成了制度上的漏洞,选民可进可不进,秘密写票处也因此形同虚设。所以,应该力避制度上的形式主义,明确规定每位选民必须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这样选民就可以以自由的意志进行选举,在制度上能够对贿选的发生起一定的防范作用。

  三要健全选举监督制度。我国选举法规定,任何公民都可以向选举委员会举报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然而为何此次贿选案的披露是先从网络开始的,而不是按照我们制度的规定向选举委员会举报?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选举监督机制的不健全。选举委员会的

  组成人员一般是由组织委任而不由人民选举的,这就存在着老百姓对选举委员会的信任问题。我认为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应该是上下结合,组织委派一些,基层民主选举一些,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其中,这样既得到了百姓的认可,也避免了官官相护的可能。作为一名基层,我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抓好党员教育,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学习实践活动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反思(三)

  首先,我认为贿选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过去,人大代表在群众心目中往往都是“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正面形象。从总体上讲,老百姓对人大代表的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但这次贿选案事件的发生,无疑对代表的良好形象是一种损害,让老百姓对代表产生质疑。如人大代表到底是怎样产生的,选举的公平公正性在哪里,这样的人大代表如何去替老百姓说话,等等。尽管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但这类事件一旦发生,其负面影响不是短时间就能消除的。

  二、严重挑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么高比例的人大代表卷入贿选案,人们不禁要问,受贿的代表和领导干部为何胆子有这么大?中央关于换届选举有很多这样那样的“禁令”、“规定”,为什么这些领导干部竟然以身试法、顶风作案?一些党政干部与企业老板是不是形成了特殊的利益关系呢?都值得我们大家的警觉。看来,人大代表选举贿选也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否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会严重下降,党群关系会严重受损。

  三、严重冲击法律的权威和底线。衡阳所以会发生如此大面积的贿选案,重要根源之一就是这些人大代表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选举法明确规定,“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可是,一些领导干部

  平时把法律挂在嘴上,一旦自己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他们就会毫无底线,无所顾忌。当利益与法律碰撞时,天平自然就会倒向利益。因此,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抓起。

  其次,我认为要完善代表选举的机制和程序:

  一、真正落实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让候选人与选民(或代表)见面,展示自己气质和能力,回答选民的提问。这样就可以使选举从暗箱操作走向公开透明。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只要公开,任何违法的举动就难有空间;选民代表也可以通过比较、评判作出自己的选择,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就会有保障;而且,当选上的代表也会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油然而生,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和约束。二、要健全选举监督制度。我国选举法规定,任何公民都可以向选举委员会举报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然而为何此次贿选案的披露是先从网络开始的,而不是按照我们制度的规定向选举委员会举报?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选举监督机制的不健全。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是由组织委任而不由人民选举的,这就存在着老百姓对选举委员会的信任问题。我认为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应该是上下结合,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其中,这样既得到了百姓的认可,也避免了官官相护的可能。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我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记党的宗旨,心系广大群众,充分发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