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选举纪律要求
党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党代表选举纪律要求,希望大家喜欢!
党代表选举纪律要求
为进一步严肃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纪律,近日,区委组织部下发有关《通知》,强调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四严格”工作举措,确保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顺利进行。
一是严格警示教育在前。各地正式开展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前,一定要再次集中组织观看《镜鉴》,自觉强化党代会代表选举中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严格把好选举参会人数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的实到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对在外务工经商、年老体弱等特殊群体党员,选举单位要主动与同他们联系。对自愿放弃选举的,报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可不计算在应到人数内。支部联系党员要有联系记录,并在正式选举前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三是严格加强具体环节的指导。各乡镇派出的党代会指导组,要到选举现场进行全程指导。对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不得减省和变通。
四是严格做到廉洁选举。严禁在宾馆、茶楼、会所、餐馆等经营性或娱乐性场所组织选举,选举原则上安排在党员活动室或会议室进行。严禁借选举的名义组织吃请、发放纪念品(含香烟)或补助金。
党代表选举工作内容
一、大会筹备工作
按照《党章》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规定,结合实际,公司党委执行五年任期;党总支、党支部执行三年任期。筹备召开党代会的工作,由同级党委负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本单位党委应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主要任务、主要议程、代表的数额及构成,以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与集团公司党委进行沟通。得到原则同意后,向集团公司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和“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的材料。
(二)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般可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牵头的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组织、宣传、资料、会务等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做好召开党代会的宣传教育、代表选举、起草党代会文件以及会务准备等项工作。
(三)选举党代会代表。按照上级党组织同意确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向所属党支部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1.关于召开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可以按下列原则掌握:
⑴党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0%左右,但代表总数一般不超过250名;
⑵党员总数在500~10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5%左右;
⑶党员总数在150~5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20%左右。党员数量较少的单位,其代表名额最低不能少于50名;
⑷党员总数在150人以下的,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不再选举代表。
2.关于代表的构成:
在代表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的比例要适当,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的比例掌握在60%左右,一般不超过7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一般不少于10%,同时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妇女代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有离退休党员的单位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离退休党员代表。
3.关于代表的产生办法:
⑴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到所在支部参加选举。如领导班子成员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党支部,也可以将部分领导分到其他党支部参加选举);
⑵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⑶党支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⑷党支部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本届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长一般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其成员主要由党建、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熟悉党务工作的有关同志组成。
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审查代表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重选。
(五)起草党代会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主要有:
1.党委工作报告(草案);
2.纪委工作报告(草案);
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草案);
4.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5.大会议程(草案);
6.大会日程安排(草案);
7.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包括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会选举办法);
8.大会开幕词;
9.大会闭幕词;
10.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1.大会及大会主席团各次会议主持词;
12.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主持词;
13.关于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情况的说明。
(六)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制作各种证件、佩条,准备票箱、大会用品,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医务和保卫等工作。
(七)拟定党代会有关人员的分工方案
1.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一般由本届党委会委员、新一届党委会的委员候选人、行政管理人员、是党员的群众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先进党支部、部分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表组成。
召开党代会,设大会秘书长1人,一般由负责筹备党代会工作的本届党委副书记担任。
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的产生程序是:本届党委提名,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酝酿表决通过。
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必须是出席本次党代会的代表。
2.根据需要提出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大会副秘书长由本届党委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大会副秘书长应是大会的代表,一般由党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
3.提出各次会议的主持人。
4.提出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党内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若干名。其产生的程序是:本届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交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出席大会的代表。已被提名为“两委”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5.根据需要,提出大会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6.划分代表团(组),提出各代表团(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7.安排大会期间组织组、会务组、资料组、宣传组等办事机构的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八)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和工作人员名单等。
(九)下发召开党代会的通知。大会筹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程和基本要求,向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出通知。
二、大会预备会议阶段
(一)在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之前,应做好两项工作:
1.本届党委要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⑴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
⑵就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大会议程和有关确认事项作说明,提请各代表团(组)讨论;
⑶宣布代表团(组)划分,布置推选团(组)长。
2.各代表团(组)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
⑴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
⑵推选代表团(组)长;
⑶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二)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本届党委主持。主要议程是:
1.本届党委负责同志讲话,对开好党代会进行动员;
2.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建议名单;
5.通过大会议程;
6.宣布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名单。
预备会议结束后分发代表证。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大会秘书长主持,主要议题是:
1.通过大会日程安排;
2.确定大会及主席团各次会议的主持人;
3.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
4.通过列席人员名单;
5.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大会正式会议阶段
(一)召开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
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
2.致开幕词;
3.本届党委负责同志作党委工作报告;
4.本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律检查工作报告;
5.作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各代表团(组)活动。主要内容是讨论审议三个报告。
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是代表行使监督、决策等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内容。因此,大会一定要安排较充足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并按照多数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三个报告进行认真修改。
大会主席团成员应参加所在代表团(组)的讨论。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讨论审议三个报告一定时间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议题是:
1.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审议报告情况的汇报,研究修改意见,责成大会工作人员进行认真修改;
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可分为两种:①先进行差额预选,然后再进行等额正式选举;②直接差额选举。
3.讨论通过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及情况的说明;
4.提出监票人数额及要求;
5.讨论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6.布置各代表团(组)继续讨论的有关内容。
(四)各代表团(组)继续讨论。主要内容是:
1.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讨论酝酿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
3.按照大会主席团提出的监票人数额,推选监票人;
4.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组)讨论大会有关文件及酝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一定时间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议题是:
1.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进行修改;
2.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酝酿“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
3.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情况的汇报,研究修改意见;
4.确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六)召开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作下届“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通过“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4.进行大会预选;
5.暂时休会,工作人员计票。
(七)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要议题是:
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预选情况和计票结果的汇报;
2.确定“两委”委员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
(八)复会,继续进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预选计票结果(根据情况,也可以不报告);
2.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预选选举结果;
3.宣布“两委”委员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
4.进行大会正式选举;
5.暂时休会,工作人员计票。
(九)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主要议题是:
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正式选举计票结果的汇报;
2.确定大会正式选举结果;
3.确定新一届党委会和纪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十)复会,继续进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正式选举计票结果;
2.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正式选举结果;
3.宣读并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
4.致大会闭幕词;
5.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6.宣布大会闭幕。
四、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代会闭幕后,应召开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会,然后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会。
(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一名纪委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会议主持人就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情况进行说明;
2.通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3.通过选举办法;
4.推选监票人;
5.投票选举;
6.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宣布计票结果;
7.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其结果还要经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8.通过有关决议或决定;
9.新当选的纪委书记讲话。
(二)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之后,即可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新当选的纪委委员可列席)。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一名党委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是:
1.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程序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程序);
2.报告和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3.讨论和决定党的建设的其他重大问题;
4.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
五、党代会和“两委”一次全会后的工作
(一)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党代表大会和“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大会召开的简要情况。即何时到何时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纪委委员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2.“两委”一次全会召开的简要情况。即何时召开了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
(三)做好大会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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