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怎么规定
带薪年休假是每个在职劳动者的享受权利,那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多少天?休假天数是怎么规定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即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则满足获得年休假的资格。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例来说:a员工2016月6月20日进入b公司,其该年度年休假天数为5天,则其在b公司可休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95÷365)×5=2.67,得出a员工该年度在b公司可休年假为2天。需要注意的是年假折算不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的天数为小数的只取整数部分。
带薪年休假的工资计算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带薪年休假出游好去处
1. 广西桂林·海洋乡
邂逅最美的银杏海洋
提起桂林,你是不是只知道“桂林山水甲天下”?其实,桂林除了有着享誉海外的青山绿水外,还有一处惊艳摄影师的景色,就是距桂林市45公里的“天下银杏第一乡”——海洋乡。
海洋乡约有银杏树100万株,光百年以上树龄的就有1.7万株。
深秋之际,秋风拂过,银杏树叶洒落地上,整个海洋乡都覆上了金色的外衣,在田间地头、乡间院落、溪头水边……遍地都是“黄金”,映入眼帘的只有这一种极致的色彩,却一点也看不腻!
2.云南腾冲·热海
治愈冬天的寒意
热海,位于有着“极地边城”之称的腾冲境内,共有80余处较大的气泉、温泉群,其中10个温泉群的水温达90℃以上。
温泉常有,但像腾冲热海的温泉面积之广、泉眼之多实属罕有。
一走进热海,远远地就能听到像是沸腾的声音,热气将热海笼罩在一片白雾之中。青山环抱,热气沸腾,还没开始泡,身心就已经爱上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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