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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是什么

俏霞分享

  我国职工是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国家规定假期的,那职工的年休假是有多少天?天数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天数折算规则

  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出游好去处

  最美的六大沼泽湿地

  1、川北甘南:若尔盖—高原碧宝(最佳季节:每年4-5月)

  2、新疆:巴音布鲁克—天山雪水创造的奇迹(最佳季节:每年9月)

  3、黑龙江:三江平原湿地—残存的壮美(最佳季节:春夏)

  4、山东:黄河三角洲湿地—沧海桑田进行时(最佳季节:每年的4-11月)

  5、黑龙江:扎龙湿地(最佳季节:四季皆宜,4-5月为丹顶鹤产卵期,可以看到鹤巢;7-8月是观鹤的黄金季节)

  6、辽宁:“红地毯”辽河三角洲湿地(最佳季节:每年3-4月,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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