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第一年有没有带薪年休假
在我国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权利,但要满足条件才能休假,那工作第一年能不能休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工作第一年有没有带薪年休假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工作第一年能否带薪年休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休假的工资计算
按照相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补休必须在同一年度进行。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将补休清零。
因此,没有休年假的职工们不用担心,你尚未休的年假,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哦!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因此,如果单位不给补休年假,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带薪年休假一般有多少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 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从其他单位新进入现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指该职工在原单位与现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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