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职工未能休假原因是什么
带薪休假的时间是不同的工作年限,职工可以申请的天数就不同,那不能休假的原因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带薪休假职工未能休假原因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带薪休假职工未能休假原因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不享有年薪假的人有: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享受带薪休假的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带薪休假的几个常见问题
1、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回答: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每年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假期,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年假”。
延伸: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一样计入累计工作时间。
2、如何计算带薪年休假天数?
回答: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延伸: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法定休息日、法定休假日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新进入企业的员工如何休当年度年休假?
回答:(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延伸: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哪些情况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回答:(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延伸: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企业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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