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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国家规定2017怎么休

俏霞分享

  国家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所以2017年职工要怎么休假呢?可以申请多少天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带薪年休假国家规定2017怎么休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带薪年休假国家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计算

  1、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年休假所依据的月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2、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及支付?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双方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低于上述标准,由于约定或者规定本身违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举例:某职工2004年1月1日参加工作,2008年10月8日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前享受年休假1天。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为2000元,其中加班工资为200元。该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可领取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多少?

  答复:该职工未享受年休假天数计算公式为:(281天÷365天)×5天-1天具体计算下来,其享受年休假的时间为2.85天。由于年休假时间是按整数计算,不足1天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其实际未休年休假的时间为2天。

  该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公式为:(2000元-200元)/21.75天×2天×300%具体计算下来,其享受年休假工资为496.6元,其中165.5元(2天工资)已在日常工资中支付,该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可领取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实际为331元。

  3、职工书面要求不享受年休假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职工基于种种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在职工正常上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而不额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出游好去处

  云南

  12月的云南浓浓的秋意铺天盖地袭来,是我国少数欣赏到深秋绝佳景色的地方。深秋时节,天气晴朗,空气洁净,行车于崇山峻岭当中,群山已经被秋色染红,远观层层红叶如飞霞漫天,近赏片片红叶如玛瑙剔透玲珑。观秋的第一个地方是气势磅礴、而且秀丽挺拔的玉龙雪山,十三座山峰,峰峰都终年积雪不化,似一排玉柱立地擎天。虽然玉龙雪山的山峰上终年积雪,但山脚的丛林是四季美景常在的,秋季时节,在云雾缭绕间层次分明的红色格外引人注目,常常让人忍不住将手伸出车窗外面,去感受云雾的世界。而香格里拉秋天的村庄也是一道独特的风景,丰收后的村民对外来的人们虽然好奇但并不羡慕,任由放养的羊群、牛群悠闲地散落在草原上,而远山上白桦林也在秋风中变得金光灿灿,与火红的狼毒花相映成趣。

  北京

  京的香山红叶景观已在10月底大面积出现,因此从11月开始持续到月底都是漫山的红叶开得最夺目的时节,满山遍野的红枫鲜艳的色彩,充满了生命的张力。香山上最佳的赏红叶的地方要数西山的香炉峰,而香炉峰上的三座古色古香楼阁中,又以紫烟亭的景色为最佳,在这可以看到整座香山被红枫点缀得亮丽夺目,亭台楼阁隐藏在红枫的怀抱里,明媚的秋阳映照下,红叶闪亮着霞彩一样的朦胧色彩笼罩着整个香山古朴雅致的神韵。放眼东望色彩斑斓的枫林深处昆明湖波光荡漾,紫禁城影影绰绰,各式建筑星罗棋布,景致迷人。沿着古老的石板小道步行下山的时候,穿梭在枫树林间,头上枫荫像一片金灿灿的明霞,呼吸着枫叶散发出来淡淡的清香,看着阳光被枫叶滤过的光斑在古朴的石道上面活泼地跳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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