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要点
法治一般来说指的是现有各类法律制度都能得到自觉遵守和普遍适用的一种状态,而法治思维则是将现代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及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现实法律问题的思维过程。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篇一
一、在2012年“五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制度,抓好集中培训、法规考试、“案例研讨”、“每月一法”、“下基层巡回讲课”等学法活动,今年举办系统内法规学习班不少于4期、案例研讨会1期。
三、抓好工商法规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工商法规;组织好3.15宣传活动、 “12.4”法制宣传日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的专项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县局政务网站开展工商法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基层“一会两站”向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开展工商法规宣传,配合个私协、消协等单位举办企业负责人和个体户法规培训班一期以上。
四、加强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学习宣传。今年的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五、强化依法治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推行和落实持证上岗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篇二
一、 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作好七五普法开局工作
六五普法已经结束,我们要根据省市要求和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对五年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取得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同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确保“七五”普法良好开局,要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政府多投入多参与形成全民参与的局面;要解除“最后一公里”普法教育的问题,让法治文化飞进百姓家,要在内容和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结合受众自身特点和需求选取相适宜的普法工作方式。
二、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根据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要求,以下基层为工作抓手,摸清实情开展各项工作。
1、加强机关干部联所工作。根据局党组的要求,要大力促进机关干部下基层联系司法所,宣教股的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联所工作,自愿参加联所工作的可给予相应的经费侍遇。联所的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学习基层工作技巧,体察基层工作实情,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在联系当地乡镇政府和司法所的同志的同时,应当密切联系当地群众,做到一切工作办法来自群众,一切工作依靠群众,一切工作为了群众。
2、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本局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联所工作的要求,负责联系所所在乡镇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每人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4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宣传栏、民意恳谈会、法制课堂和现场法律服务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村入户入人心”。 今年年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为主,走访时在了解民情民意的同时要积极宣讲法律知识,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群众中树立法制观念,弄清情理法之间的关系,摈弃信访不信法的错误理念。5月份,每个工作人员要在自己所联系的村里以法制讲座、现场法律服务、出版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在农村形成法制宣传浓厚氛围,密切结合“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工作。6月份,以乡镇党委政府中心组学法用法活动为重点,同时开展农村村支两委干部学法活动,使干部在管理服务群众的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7月份,以服务和支援群众“双抢”生产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与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8月份,针对学生放暑假在家无人看守,容易发生因下塘下河洗澡而伤亡事故的情况,积极宣传《民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9月份,利用青少年学生全部返校开学的时机,在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法制课堂、黑板报和学校广播等载体向广大青少年群体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使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正确人生观念。10月份,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宣传活动,使他们能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安定社会秩序。11月份,针对秋收过后农村闲散人员增多的情况,重点宣传《刑法》、《侵权责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起到震慑犯罪,保护善民的作用。12月份,积极联合其他部门,利用部门联动机制,大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宪法日”活动,在年底再掀起一轮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
3、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是“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更是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的重要途径。只有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法律,做尊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表率,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才能有效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法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今年要做到:
(一)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讲师团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实施中心组学法计划。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中心组成员的法律素质。
(二)举办法制讲座。要紧密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邀请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其他法律专家、学者以法制专题讲座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辅导。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三)加强集中教育培训。要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结合不同类型培训的实际情况,设置法制教育培训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安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制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
(四)鼓励自学自修。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和生活实践,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等途径自主学习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搭建干部学法用法交流平台,组织撰写学法笔记、心得体会和论文。推进干部学法用法改革创新,鼓励探索更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学法用法新方式。全面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改革,加强网络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法治文化和法治创建活动。要大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内部刊物等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大力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依法办事示范窗口、依法决策示范班子等创建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学习相关法律,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4、总结表彰。年底要结合综治年度考评和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方案,对各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该项工作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的通知》,充分利用省厅对我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扶持资金,今年要建好一批法治宣传长廊。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宣传挂图、流动板报、车载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快农村和城镇社区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四个一”,一处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个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 2、大力加强法制新闻宣传报道。加强协调,明确要求县级主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有关法治**建设的宣传活动。年要进一步充实《给你说法》电视专栏,使之成为**电视台一个定期播放的常态化节目,力争成为收视率较高的亮点节目。同时加强在《**情况》《**手机报》以及**县司法局网站和法治湖南网站上及时投稿**县法治建设的相关新闻,宣传我县法制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多出亮点。 3、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参与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深入实施公共文化进社区活动,繁荣法治文化,打造群众法治文化精品;充分发挥城乡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倡导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创作活动,组织开展优秀法制文艺节目调演、汇演、巡演和电视展播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三、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配合开展好“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篇三
一、抓好全系统法律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以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抓好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发展为重点,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制度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二是明确学习内容。以新颁布的三部法规规章《土地调查条例》、《土地储备办法》和《土地登记办法》为学习重点,围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培训。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法规规章的基本精神和内容,熟悉和准确理解条文的含义,以规范和指导业务工作。三是严格考试考核工作。将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全系统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认真实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通过学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搞好基层干部培训,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以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把培训乡(镇)、村级干部列为一项重点工作,立足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实施:一是统筹安排,严密组织,明确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和时间进度。二是落实受训人员,确定师资队伍,确保全员培训。三是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搞好经费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四是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要不断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严格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要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法律六进”活动取得实效。
四、创新法律宣传形式,突出重大节日宣传
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从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加大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的设立和维护,探索城市移动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网络载体搞好法制宣传。落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博客等网上法制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日等节日,深入开展以新法规规章为重点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参与和认同意识,营造有利于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把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五、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强法律支撑保障能力
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和本质要求,各部门要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各方面的工作,把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放在制度规范、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的首要地位。
一是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不抵触;
二是坚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的原则,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坚持民主立法的原则,要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重大复杂问题的,邀请专家参与论证,必要时邀请政府法制机构提前介入。
四是实行“有件必备”的原则。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规定报送上级机关审查备案。五是坚持定期清理的原则,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加强行政决策能力
行政决策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的效果,要从日常工作着手,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听取民意制度。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为决策提供可靠基础。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
二是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积极推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办法,严格落实内部会审制度,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预防和减少决策失误的发生。
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执法长效机制
加大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制止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一是切实抓好制度建设,按照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发现机制、制止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管群防群治体系,使监管目标、环节、责任有效衔接。
二是推广和建立村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制度,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村级网络,注重发挥基层国土所前沿哨所和堡垒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加强国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是深入开展深层次问题研究,认真分析违法行为特点、形成原因、规律等,制定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对策,建立对各类违法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八、实行全方位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国土”工程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大力推进“阳光国土”工程。
一是扩大公开内容。在公布的政务公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公开内容,使一切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使不公开成为例外,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和参与监督权。
二是拓展公开覆盖面。做到行政权力涉及到那里,公开范围就延伸到那里,使行政权力与公开范围相一致。涉及特定主体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该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深化公开形式。除利用好现有的局域网、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四是实行公众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制。提升全市地籍数字化、办公自动化、政务网络化服务水平,全方位公示国土资源管理的各类信息,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动态等不涉密信息,实行公开查询。
九、完善争议解决机制,提升维权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受理公民投诉、举报、控告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加强信访督办,提高办结率。
二是全面贯彻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凡依法要求组织听证的,必须举行听证。对重大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等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为要引入听证程序。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代理工作,推行业务处室和法律把关处室分工配合、案件专人负责的制度,完善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答复)制度,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答复)不低于行政案件总数的50%。
四是实行行政复议庭审制度,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强化以协商、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效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的受众面,让人民群众共享国土资源法制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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