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建设法治中国,也就是建设法治中华,挖掘历史精华,继承优良传统,是中华文明得以绵延不绝、生生不息的重要因素。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篇一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14年奥运会和2014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高潮。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十五)拓宽渠道,深化影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媒体的纽带效用,加强正面引导,利用舆论不断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识。充分利用优秀动漫作品和法制故事等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社会热点,积极探索拓展移动视频、宽频等新媒体参与进来。借助多种有效载体,逐步引入外部支持,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规模,使法制宣传教育向更高的层次、更广的空间延伸。配合司法部做好第六届“法治动漫”的评选工作,继续办好“东方法治网”和《法制宣传手册》、《法治参阅》等内刊,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加强和完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使全市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村)委具备网络学校、法制宣传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十六)把握继承与创新、形式与效果的关系,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不断改进和丰富宣传形式,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更加注重结合民众的实际需求,探索全新的工作思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结合在一起,深度开发适应于时代要求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同时,各区县、各单位要延续好的传统和做法,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积极打造特色品牌,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在拓展形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效果的体现。坚持服务大局,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整体框架中,找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有序推进,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篇二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08年奥运会和2012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高潮。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十五)拓宽渠道,深化影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媒体的纽带效用,加强正面引导,利用舆论不断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识。充分利用优秀动漫作品和法制故事等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社会热点,积极探索拓展移动视频、宽频等新媒体参与进来。借助多种有效载体,逐步引入外部支持,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规模,使法制宣传教育向更高的层次、更广的空间延伸。配合司法部做好第六届“法治动漫”的评选工作,继续办好“东方法治网”和《法制宣传手册》、《法治参阅》等内刊,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加强和完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使全市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村)委具备网络学校、法制宣传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十六)把握继承与创新、形式与效果的关系,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不断改进和丰富宣传形式,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更加注重结合民众的实际需求,探索全新的工作思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结合在一起,深度开发适应于时代要求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同时,各区县、各单位要延续好的传统和做法,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积极打造特色品牌,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在拓展形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效果的体现。坚持服务大局,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整体框架中,找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有序推进,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篇三
一、继续组织好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
遵照江泽民关于“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的指示,1997年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一书。通过学习,加深对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思想的理解,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依法决策的水平。
精心组织筹备好1997年中央高层次法制讲座。周密安排和积极配合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为省部级领导举办的法制讲座。
以全国普法办公室、司法部、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名义组织中央各大新闻单位,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采访和系列报道。
调整、充实国家中高级干部法学讲师团;举办一至二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讲师团培训班,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二、围绕和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好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配合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组织中央和省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驻港人员学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以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基本法的基本知识。
认真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宪法》第三章,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复议条例》。使广大公务人员树立和增强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观念;让广大群众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围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运用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
农村普法教育,围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和保障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宣传、学习农业法、土地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法律下乡和法律进农户活动。
三、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上半年召开全国第四次城市学法用法、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依法治市的先进经验,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深入调查和总结依法治县的经验,以依法治县为重点,带动各个层次,特别是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并为适当时候召开全国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做好准备。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发现和总结一批行业依法治理的典型,引导和促进行业依法治理的发展。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查总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中型国有企业依法建制,以制治企,民主兴业的新做法、新经验。同时,摸索总结乡镇企业如何实行依法管理的经验。
总结推广一批依法治理的先进村(乡),先进厂(校)先进县(市)、先进家庭,以此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法制报刊质量
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制定的实施方案,召开司法行政系统报刊工作会议。着重研究法制报刊“治散”“治滥”工作,努力解决分级负责,加强管理,提高办报(刊)质量问题。
以加强队伍建设,带动报刊质量的提高。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报刊骨干力量培训,要着手研究法制报刊从业人员资格条件,争取在两三年内使法制报刊队伍素质有较大提高。
在继续做好报刊阅评工作的同时,组织全系统法制报刊质量检查评估,加大指导和监督的力度。
进一步发挥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的作用。上半年完成协会理事会的换届工作,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与中国新闻协会共同举办好第十届法制好新闻的评选活动;组织法制新闻协会成员单位,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强化管理指导,大力开展以影视手段为重点,以群众文艺为基础的法制文艺宣传
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十年普法中开展法制文艺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年内召开一次法制文艺工作会议。同时搞好法制文艺作品的征集和汇编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好法制文艺宣传。
积极筹办和成立全国法制文艺联合会,通过发挥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制文艺领域的影响,引导和推进全社会的法制文艺宣传。
进一步完善法制电视节目“金剑奖”的评奖办法和程序,使这一评奖活动更加规范,更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加强与影视、文化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法制文艺作品质量的提高。
与山东电视台联合开办《金剑之光》法制专栏节目,不断扩大宣传阵地、繁荣与发展电视法制宣传。
六、积极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自身的宣传工作
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组织的重大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重点是: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推进依法治理的情况;贯彻执行《监狱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的情况,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文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情况;贯彻执行律师法和律师在实施新修改的刑诉法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情况;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七、加强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
一季度分片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三五”普法启动情况汇报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
提请全国人大会,在下半年适当的时候,组织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或有关部门,通过视察活动,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抓紧法制宣传教育的立法工作
从宣传、推广地方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入手,抓紧论证,积极工作,争取年内法制宣传教育立法有较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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