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法治的核心价值是限制国家机关的权力、保障公民的自由。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篇一
一、制定我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我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今后五年法治财政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继续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财政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以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审核和公开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做好财政部门负责的政府文件清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按要求修订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要求严格落实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四、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
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我市财政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公示长效管理机制。
(二)按统一部署,组织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开展财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桂政办发[2015]85号),结合实际,建立我市财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
六、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依法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办理流程、听证等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七、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加强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体学法活动,提高财政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对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舆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法治财政建设信息。
2017年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篇二
2016年,**县财政局将继续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局长室讨论研究、公开、备案等程序,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后评估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创新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积极开展财政政策后评估工作,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决策中违反规定、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强财政业务管理。严格遵循新《预算法》规定,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创新资金分配机制,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严格实行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申请、审核承诺责任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预算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实时动态监控;全面推行县级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办事公开。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答复程序,落实法律审核。
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行政行为风险提示,将行政行为缺失和法律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培训、考试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健全全面监督机制,依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全县财政“七五”普法规划,确立财政普法的目标、方法、步骤和安排;突出普法重点,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水平;组织学习即将出台的新《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法治化;继续开展财政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实现惠民普法、科学普法和精准普法,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宣传氛围;落实党组中心组每季度一次学法活动、新录用人员岗前法律考试制度、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开展基本技能学习竞赛活动,重点学习基本财政法律法规和乡镇财政基本业务;坚持网上学习和学法笔记本使用相结合,同时加强学法情况督查,促进学法行为常态化。
2017年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篇三
为搞好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我局在省财政厅财法处及市法建办的指导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极大的提高了我市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对我市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
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辅导材料,切实增强了局领导班子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开展财政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普法教育工作。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科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信访、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市里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保密法》、《档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局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组织了《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集中辅导,全体人员参加,收到良好效果。
(三)办好法制宣传橱窗,创办法制宣传刊物。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我局利用宣传橱窗、标语专题宣传《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法规。创新宣传形式,着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和财经法规,交流法制工作动态,增强全局人员的法制观念。
(四)通过各种宣传的形式,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特别在今年的“3.20”综合法制宣传日,全面发动,大力宣传,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并通过办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全局职工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三、面向社会宣传财经法规
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组织人员上街宣传。结合全局的中心工作,我局组织干部职工以展板卡片、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今年我市的“3.20”综合法制宣传日,我局在喷泉广场设置流动宣传点,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传单、赠送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会计法》、《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宪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普法读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地普及了财经法规。
(二)与时俱进,突出重点进行宣传。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对有关法规进行专门宣传。一是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等会计职业道德为主旋律,收到了良好效果,获得社会和上级部门的普遍认可。二是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和重要作用,组织人员持续宣传《政府采购法》,特别是对采购的内容、范围等有更新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宣传,这些工作为完善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通过各种宣传的形式,我局人员较为全面地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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