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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法治宣传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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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深入开展法治建设与活动,积极运用普法和依法治理基本手段。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月法治宣传月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三月法治宣传月总结篇一

  一、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发展战略和“一主线三战略五加强”发展思路,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六五”普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实施普法和创建方案。为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以局长胡文炳为组长,党组成员、低保局局长汪新华为副组长,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治理暨创建全国法治县的领导小组。

  2014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该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副组长分工协作的工作办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健全五项制度,即领导带头学法制度,重大事务会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复议制度和法律追究责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将优待抚恤、防灾减灾、民非登记、城乡低保等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与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使本职工作与法制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和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2014年我局年初制定的实施意见,我局妥善处理好普法学习时间安排和民政工作任务重的矛盾,采取电视光盘宣传学习,组织法律专家讲课和发放学习资料等手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局领导在重大决策中,积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咨询法律法律顾问,让各项决策都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免了决策的失误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涉军维稳和涉核人员的信访工作中,我局严格依法办理,积极开拓解决问题的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收养登记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达到了普法的目标。

  我局根据太法治办〔2014〕9号文件,在全局开展“六五”普法暨创建法治县知识考试,调动全局上下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和学习法制的积极性,做到学习宣传法制100%的参与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留死角。

  与此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悬挂了宣传标语,组织局机关职工在新城世纪华联街口开展了《防灾减灾》等法规的宣传活动。

  三、认真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庆法治[201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我局会同组织部、县农委、县人社局分别开展了农村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干、乡镇、村(社区)综治专干等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解读《婚姻法》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当年开展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217人(次),并在平安网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同时,各乡镇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明白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为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加强民政机关法制、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四制”要求依法行政,树立民政队伍良好形象,成效明显

  我局以贯彻落实、县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认真查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机关作风存在的不足之处,对存在的有些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不够全面、只熟悉自己本职工作的规章的缺点,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结合首问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和局党组“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的思想,强化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首问负责制,认真仔细解答,让群众满意而归。同时,不仅在政府网站和政务中心公开了办事流程图,今年,又印制了《民政工作手册》发至村(居)委会,让群众了解民政工作的职能和应办事的时效、手续及相关内容,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和放心。另外,我局组织了年轻的同志参加了省民政厅的行政执法考试,严格执政上岗。

  我局在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创建工作中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执法人员的培训率达到了100%。我们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创建工作目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和全体公民法律素质为主的普法教育活动,为法治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月法治宣传月总结篇二

  为积极响应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千人志愿服务行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法律志愿服务实施方案》,在全市司法行政党员干部,相关法律服务人员中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制定了完善的管理、激励和运行机制,对志愿服务活动作出整体部署和安排,有力促进了我局志愿服务活动迈上规范化、制度化、项目化、常态化。

  一、积极动员深化党员志愿者行动。局党组以“学习贯彻、争创发展新业绩”为主题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行动动员,要求全体党员以身作则,率先行动,积极投身于这一行动中,群策群力,响应上级号召,争取圆满完成任务。同时借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扩大了党员志愿者的影响,弘扬了社会新风,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注重爱心工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着重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了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了全民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市中心组学法87次2970人次,进行学法用法考试(竞赛)8610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78场5750人次,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18场12200人次,办固定法制宣传栏171期,组织农民工等大型广场法制宣传20场1.1万人次,开展防控藏民兜售违禁物品等专题法制宣传26场3500人次,利用新闻媒体、农村无线调频广播开展法制宣传2400余次。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跟踪项目促发展”活动。发挥“直通车”法律服务机制作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跟踪式法律服务。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政府、园区建设顾问92家,审查制作规范性文件7个,起草修改重要经济合同6份,进行项目法律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次,代理行政复议2件,协助处理了七星台船舶园巨星公司、安福寺果蔬园海通公司意外身亡事故赔偿等重大纠纷3起。推动律师、公证等服务进村入户,为保障民生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2014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年,法律援助事项1000件,接待上访群众16批次,代理诉讼659件,非诉讼代理216件,办理公证450件,司法鉴定380件,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6%、28%和7.5%,正确引导了群众采取正常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探索开展“点援制”改革,建立执业人信息档案,实行供需见面,按需指派,增强了援助效果。积极介入应对突发事件,发挥援助作用,争取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维权,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典型宣传,打造法律援助团队,参加全市“千名志愿者”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发放援助宣传资料6万多份,制作更新宣传展板50块,举办巡回宣传19场,解答咨询1500人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贯彻落实《省法律援助条例》,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援助服务,加强与工、青、妇、残、社保等部门的协作,开展服务网点窗口建设,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服务效能。元至十一月办理援助案件94件,援助事项700件。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千名党员志愿者大行动活动,我们将继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兴办实事惠民生、积极服务群众转作风,在工作中继续做到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三月法治宣传月总结篇三

  一、2014年工作及成效

  (一)夯实基础,在促进稳定上作出新贡献

  把维稳当作一项基础性工程,抓基层,强基础,为维护全市稳定作出了新贡献,我局被市表彰为争创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安杯”先进单位。全年全市调处矛盾纠纷1156件,较上年同期增长16.6%,调成率99%,无“民转刑”案件,无因调处不力造成激化矛盾的现象。

  一是全力规范调解组织建设。围绕调解组织组建率100%,规范化达标率50%以上目标,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建规范化调委会152个,占调委会总数的62%;建立健全9个镇街道调委会、214个村居调委会、27个企业调解组织和医疗纠纷、劳动争议2个专业调委会。二是全面发挥调解工作维稳作用。坚持和强化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案件补贴等制度,组织调解员开展“每季一训”,加强疑难案件司法确认和案件质量定期评查工作,提高调解工作成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山林水地、家庭矛盾及邻里纠纷上升态势,主动与派出所、法庭衔接,探索民、警、司联动联调化解矛盾新模式,将调解维稳的优势和功能发挥到最大化,筑牢了基层维稳的坚固屏障。3月底,顾家店镇74岁农民向某因向司法所反映子不养、媳不孝的家庭矛盾后,被儿媳用木棒打伤。派出所接警后与司法所迅速进行联动联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终使儿媳认识错误,解决了老人数十年来的心病。三是全心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了诉调、公调对接。加强医患、交通肇事专业调委会业务指导,建立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到目前,两个专业调委会共接待纠纷咨询65件,受理8件,调成因就诊输液不适致死引发闹访纠纷等8件,调成率100%,实现了事要解决、人要控住的目标。

  (二)普法提质,在法治创建上凸现新特色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深入推进学法用法法治实践创建活动,凸现了法治建设的新特色,迎接了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并取得优异成绩。

  一是多层次创建一批法治文化载体。对五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进行了初步设计,完成了胜利路法制宣传一条街建设;在部分镇街道规划建成了1个法治文化长廊或法治文化墙,打造基层公共法治文化平台;每个村、社区完善了1个固定法治文化宣传栏建设。发挥成员单位作用,依托市法院、市党校、消防大队、市文体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宣传基地。

  二是多形式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以法治中心户、老党员、老干部、镇街道村干部等为骨干,组建了1支1.2万人的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狠抓重点对象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推进了“法律六进”全覆盖。在机关和单位坚持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4次,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78次,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组织全市78个单位,党政领导、公务员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1605名,进行“平安”建设基础法律知识考试1次,以考促学,坚持了干部学法制度。在学校坚持常年开设法制辅导课,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在农村以“送法下乡”、“三万”活动、“一村一广播”、民间法制文艺乐队等为载体,积极开展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满足了农民不断扩大的法律需求。在化肥、三宁、酒业等规模企业,组织集中开展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三是多类别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出台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采取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全民参与,以各类法规纪念日和“法制课堂”、“农家讲堂”、“法务网格”和“书香满机关”、“送法进园区”活动等为平台,开展了全方位、全天候的法治文化全民创建活动。以法治创建为统领,认真开展“平安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法治人物”、“学法标兵”、“法制基地”等命名评选工作,全市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学校等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做大品牌,在法律服务上实施新举措

  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把法律服务这一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优势职能做强,品牌做大,我们以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为主要载体,改善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为推进加快冲刺全国百强开展了全新的法律服务。

  一是优化一对一的法律服务新机制。扎实开展“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等活动,选派10名机关干部,与全市26名律师、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队,对全市198家规模企业,提供优惠上门服务,与企业结对开展“1+1”模式对接法律服务。今年,工作队深入到每家企业集中走访7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手册450本,收集企业反映较集中的劳务、工伤、合同、拆迁等法律需求意见21条,周边群众关于涉企拆迁、环保、用工等法律需求意见3类;举办法制专题讲座25次,指导办法制专栏85期,解答法律咨询580人次;帮助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建立企业人民调解小组28个,开展企业调解员集中培训75人次;为企业领导层提供重大事务决策咨询9个,提供法律意见35条,帮助企业开展非诉讼代理18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二是硬化受案全程监管的新约束。以迎接市法律服务执业检查为契机,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市2家律师事务所、5家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所都做到了标牌标识、收费标准、规章制度、执业人信息等规范上墙公示。狠抓诚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坚持事前接谈告知、事中约谈备忘、事后情况反馈办案制度,强化了办案程序监管,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工作成效得到上级肯定。2014年,全市建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160家,代理诉讼1780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320件,办理公证879件,司法鉴定421件,实现了零投诉,9月,我市司法鉴定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

  三是强化网格化法务服务的新作用。在法务网格建设全覆盖,抓好1945个法务网格的基础上,以全面提升法务工作水平、发挥网格服务的新作用,群众满意率100%为目标,进一步规范网格工程“三级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网格员培训、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提供了网格化法务新服务。共开展网格员培训10场次,利用网格排查一般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等服务,及时满足了群众法律需求,促进了基层稳定。

  (四)创新管理,在矫正质量上实现新提高

  我们发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力军作用,在管理方法、服务方式、组织手段上实现新突破,促使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做到了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全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09名,期末在矫351人。实有刑释解教人员950名,其中:刑释人员930名,解除劳教20名。9月,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被市表彰为先进单位。

  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坚持高质量,扎实抓好适用非监禁刑审前调查社会评估工作,元至十月,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41件,为法院准确量刑、司法行政部门顺利开展矫正工作打下了基础。落实6名社会工作力量对1名矫正对象“6+1”管理模式,建立监管小组,运用走访、教育、劳动、奖惩等手段,加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同时狠抓司法e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矫正人员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提高了矫正质量。二是创新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与监狱管理衔接,充分利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在押人员“三送”活动,防止刑释解教人员直接流入社会,实现了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100%,一般对象衔接率70%目标。继续开展“特别家书”集中走访活动,深入、江北、沙洋等监狱,举办新春联欢、家乡形势报告会、法制讲座、赠书等活动,与监狱开展联合帮教,将帮教工作前移,促进了罪犯服法改造。元至十月,我局回复监狱服刑人员“特别家书”158封,常年重点走访服刑人员家庭1390次。三是创新帮教社会服务机制。争取支持,加大矫正帮教工作基地建设,现已落实就业基地4个,教育基地2个,劳动社会服务基地4个。积极协调,有效发挥社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千方百计帮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问题47人,落实低保15人,提供就业帮助31人。李某,男,仙女镇人,2014年4月8日因吸毒劳教期满,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仙女司法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与民政办、村委会一起为李某筹集临时过渡费3400元现金,村委会帮助解决住房,并调出2亩地供其耕种,联系就近企业打工。

  (五)应援优援,在法律援助上取得新进展

  我们把法律援助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民心工程,协助市政府出台法律援助意见,狠抓援助率和案件优质率,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元至十月,共办理援助案件180件,援助事项149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9%和24%,完成了全年省市目标任务。

  一是扩大覆盖率。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8块,举办专栏,向村、社区发放宣传单4万份,加强了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以全市“千名志愿者”活动法律服务团队、万名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为骨干,采取多种形式深化宣传提高知晓率,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率。二是增强援助率。以法务网格工程为平台,加强全市各村、居援助信息站建设,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平台,健全了工作网络。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基层法律援助站为特殊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开展“点援制”改革,实行供需见面,按需指派,增强了援助效果。突破门槛限制,发挥援助作用,积极介入应对突发事件,争取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维权,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做到了应援尽援。三是提高优质率。坚持网络申报、网络审批、网络指派程序,实行办案听庭、质量检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制度,完善了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组织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援助服务,加强与工、青、妇、残、社保等部门的协作,开展服务网点窗口建设,加强案件指导和跟踪督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服务效能。

  (六)提升形象,在队伍建设上展示新风貌

  我们以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忠实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队伍,为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扎实开展“学习、争创新业绩”、“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纪律作风集中整训、春训及“三万”等活动,提高了全系统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强班子建设,强化能力培训和岗位练兵,严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公车、公用经费、法规纪律执行情况等的重点治理。完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优化法律服务执业环境,加大违纪违法行为和违规执业问题查处力度,队伍的“五种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队伍管理各项法规、制度,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机关效能得到加强。加强党务、群团组织、统战、老干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工作环境,花大力气,投入20多万元,坚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开展机关档案升省一级和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展示了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的新成效,机关档案管理被评为省一级。四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五好司法所窗口创建”为载体,推动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落实了所长享受副科待遇,投入30多万元,狠抓了司法所“五室一庭”的建设,以市“十佳司法所”、“十佳司法所长”评选为契机,着力培育一批岗位明星、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提升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上级要求和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我们深刻认识到工作中创新不够,争取各方在法治建设的宣传和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司法所基础仍较薄弱,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装备水平与司法所担负的职责任务还不相适应。对于这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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