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上代位权
我们知道代位求偿权的含义,但是什么是物上代位权,它们有什么区别,现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解答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权之间的疑问,希望对你有用。
物上代位权的含义
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款金之后,依法拥有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权利。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愿意将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全部赔偿的行为。委付是被保险人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是一种经常用于海上保险的赔偿制度。保险人接受委付后,不仅取得保险标的物的权利,而且包括标的物下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保险人是否接受委付应谨慎从事。
物上代位权是一种所有权的代位。与代位求偿权不同,保险人一旦取得物上代位权,就拥有了该受损标的的所有权。处理该受损标的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保险人所有,保险人只能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标的的部分权利。
物上代位权实现具备的条件
(1)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2)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
(3)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4)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权区别表现
(1)权利性质不同
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
(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
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
(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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