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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七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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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提升,普法已经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七五普法规划,希望大家喜欢。

村级七五普法规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省“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按照法治江西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江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开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境界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在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全社会参与。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为全面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适应新常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以来,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宣传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在赣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切实提高识邪、防邪、拒邪能力。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着力打造有江西特色的法治文化。积极把法治文化融入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中。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地方文化特色的结合,开展“山歌普法”“民俗普法”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的“江西样板”。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各类法治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公共法治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把法治文化产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纳入“美丽乡村”规划建设。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法治创建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各类法治创建水平。进一步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和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管理,全面推广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民主法治的新型农村社区。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深入开展法治江西建设宣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宣传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大力宣传我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热潮中来;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解除难题、补齐短板,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基层法治实践的亮点、特色和成效,总结宣传法治中国的“江西经验”,进一步扩大我省法治建设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引导力。进一步加强法治江西建设舆论宣传的总体策划、高位推动、集中发力,不断掀起法治江西建设的舆论宣传高潮。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八)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干部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司法执法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评机制,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实施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完善全省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法治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并将其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轮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推进阳光班级、专门学校建设,完善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自护等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司法部门与学校共建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青少年(儿童)的法治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鼓励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有条件的可设立公司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深化企业职工普法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普法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自律能力。

加强农民、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和防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在赣务工人员两大群体,实行网格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务工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重点在农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留守人员五类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诚信农户”“守法农户”等评选活动。

四、工作措施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认真开展“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制度,修订我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台账管理机制、督导推进机制、公益普法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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