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支付年终奖的情况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那有没有请求支付的情况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请求支付年终奖的情况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请求支付年终奖的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已经离开单位: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比如按照销售业绩或者利润的一定比例发放,那么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发放奖金的义务。
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的。比如用人单位以内部规章制度的形式,把奖金发放的条件和计算方法形成制度,如果员工符合条件,那单位应该发放奖金。
3、单位已经对特定的员工作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如果在上述情形下,劳动者即使离开了单位,仍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当然其奖金只能是在职期间的奖金。因为在上述情形下,已经确定了用人单位发放奖金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然要履行该义务。但是,这种情况下必须有计算奖金的具体方法并能准确计算出具体的数额。否则,如果劳动者的所主张的权利是虚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是无法支持的。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子】吴小姐1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8000元,新旧个税法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收入:(4500-3500)×3%=30(元)
全年一次性奖:
8000÷12=666.67 确定税率为3%
8000×3%=240(元)
12月份应缴个税:30+240=270(元)
吴小姐按新个税法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70元。
双薪年终奖同发缴个税更省钱
岁末,很多企业都要发放年终奖金及年终双薪,年终双薪和年终奖同时发放可否同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呢?近日,广州地税表示,年终双薪与年终奖金同时发放可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与分月发放相比,可省250元左右的个税。
年终奖的发放不能拖后
现实中,劳动关系双方对年终奖的确定大致有三类形式:一类是劳动合同约定,二类是规章制度规定,三类是由企业老板决定的“红包”这三种不同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既然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也是一种货币性收入,那么年终奖也自然算入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年终奖不是法定的奖励模式,它是建立在企业收支盈利的基础上的,那么年终奖发放年后发放是否违法,看下面。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在实践中,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猜你喜欢:
上一篇:请了产假应不应该扣职工年终奖金
下一篇:全年一次性年终奖规定怎么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