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怎么计算
每个上班族对于年终奖的发放都是期待的,但劳动法对于年终奖没有强制定的规定,那年终奖是怎么计算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怎么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劳动法规定的年终奖计算
据介绍,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目前主要有三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终奖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一)绩效考核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公司业绩结果来发放绩效奖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则都是公开的,许多都会通过绩效合同,与员工进行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年终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
据介绍,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颁发年终奖金已成为趋势,例如某超市的店长,年度考核分为四等,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以上为特等;恰好完成的算甲等;未完成的算成乙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年终奖额度。
(二)红包
由老板给员工发放不确定数目的红包。这种年终奖计算方法比较私秘,有的作为辅助年终奖发放,有的对关键性岗位员工发放。也有企业没固定年终奖发放形式,直接由老板来发放红包,这种方式全凭员工在老板心里的位置、印象等。
(三)年底双薪
所谓双薪,其实就是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是单位对员工全年奖励的一种形式。目前,行政机关及大多数企业称之为“第13个月工资” (即“12+1”)。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一)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例: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2000,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
2、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员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离职年终奖的发放案例
案例:郭某(乙方)任职于华大公司(甲方),其与该公司签订《关于工资待遇的协议》约定:“甲方将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对于乙方的全年工作进行评定,如果乙方年终绩效考评结果为C以上(即A、B、C)的员工,甲方将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并且不低于5万元。如果乙方工作表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支付部分年终奖或不支付任何年终奖。”后郭某于2014年12月2日离职,诉讼中郭某主张自己绩效考核为A,但未能提交相应证据。
法官解析:企业有权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单位奖金发放政策、设定奖金发放条件。本案中,华大公司规定其员工只有工作到年底并在绩效考评中结果为C以上方能计发年终奖,该规定未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属于企业自主权决定范畴。郭某需要对于自己年终绩效考核达到C以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官提示:我国法律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强制性规定,因此关于年终奖的发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内部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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