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奖的请示应该怎么写
年终奖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那能不能请示呢?请示报告要怎么写?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年终奖的请示应该怎么写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年终奖的请示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XX年中,xx公司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员工的积极努力下,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公司标准要求,为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转变员工的工作心态和提高员工在生产现场的主观能动性,现特向领导申请一定的奖金奖励措施,具体建议如下: 奖金作为工资中最直接有效的奖励措施,与维修人员的工资考核直接挂钩,因下半年来安技环保科的奖金根据产值的转出而定,对工资总额产生很大的影响。
1、铸造维修人员奖金按照金型车间、砂型车间的平均奖金进行发 放;机加维修人员按照机加车间的平均奖金进行发放。
2、安技环保人员奖金按照公司员工的平均奖金进行发放。
3、目前,维修有部分员工申请调离一线,部分员工有消极心态,希望通过此项措施,让想努力而无动力无目标的人员脱颖而出。望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部门:xx
申请日期:xx
关于年终奖的发放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系统,使公司职员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高职员的绩效与公司业绩,使公司得到可持续性发展,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所有在编的正式公司职员级及以上人员。 2.2在当年度年终奖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年终奖:a)中途离职者。 b)全年请事假或病假累计超过26(含)天者,不含周日与法定假。c)在自然年前还是试用期的职员。 d) 因生产操作或管理疏忽造成安全或工伤事故或打架斗殴的. e) 因日常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给公司造成质量事故或客户投诉的. f) 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受到严重处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g) 有一个月绩效考核分数低于70分者.
3 定义
3.1自然年: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职责
4.1行政部:负责年终奖的计算;4.2财务部:负责年终奖的发放; 4.3总经理:依照公司年度经营状况,负责决定年终奖系数;负责本制度批准及每年年终奖的审批
;5 内容
5.1职员年终奖支付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a)职员薪资;b)职员每月绩效;c)职员当年出勤状况;d)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 e)职员工龄(自民星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f)职员奖惩状况;g)职员评优状况。
5.2年终奖发放细则5.2.1年终奖计算公式 m=(s×k1×k2×k3 )+(k4×100)m---表示年终奖总额;s---表示职员月薪资;k1---表示职员绩效考核系数;k2---表示职员年出勤率;k3---表示年终奖系数;k4---综合系数。5.3各系数之解释与计算 5.3.1 s---职员月薪资:取该员该年最后的薪资值; 5.3.2 k1---职员绩效考核系数:取全年每月绩效考核平均值所对应的“绩效支付系数”作为该值,具体参见《绩效考核表》。 5.3.3 k2---职员年出勤率:指该员当年出勤月数与全年月数之比值。月缺勤超过2天或旷工半天则该月不记出勤月。 5.3.4 k3---年终奖系数:由总经理根据企业该年经营业绩决定。 5.3.5 k4---综合系数:综合系数综合考虑职员工工龄(自民星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职员奖惩状况、职员评优状况等因素,综合系数为以下三者得分之累加,具体评分标准如下:a)职员工龄系数:职员工龄每满1年,则增加1个系数,最高不超过10。b)职员奖惩系数: 奖惩内容嘉奖/警告小功/小过大功/大过特大功/特大过 综合系数得分 ±0.5/次 ±1/次 ±1.5/次 ±2/次 c)职员评优系数: 月度优秀职员加1分/次,反之扣1分/次;年度优秀职员加5分/次,反之扣5分/次;5.4年终奖发放时间 年终奖于每年农历春节前发放50%,3月底发放50%。5.5申诉 年终奖金计算出错,当事人可向行政部提出申诉,申诉时间:奖金发出5个工作日内。
关于年终奖应该了解的法律问题
一、年终奖性质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中进一步明确奖金的范围包括年终奖。因此,年终奖纳入工资总额,属工资性质。
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年终奖吗?
答: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通常是基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通常会考虑本年度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的绩效考核情况来确定,年终奖的发放时间,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
三、劳动者主张年终奖需举证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主张年终奖,仲裁机构或法院通常会要求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需支付年休假的相关证据,比如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等等,这就要求劳动者需具备基本的证据意识,平时需保留相关证据。
四、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必须工作到年底(通常为12月31日)才能 获得年终奖,年底之前离职则不能获得年终奖,这种约定是否合法呢?
答:从公平角度出发,劳动者虽未工作到年底,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按比例向劳动支付奖金。有些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对此亦做了明确规定,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猜你喜欢:
上一篇:关于年终奖规定的发放形式是什么
下一篇:关于年终奖的申请报告要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