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间年终奖励方案要怎么做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那车间的年终奖励方案是怎么样的呢?应该要怎么做?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车间年终奖励方案要怎么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车间年终奖励方案范文
实践中,假如某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或者公司含有多个事业部/多个业务单元,我们同样可以从公司、事业部/职能部门、岗位三个层面来考虑年度奖金的分配方案。
职等职位/资位公司绩效权重事业部/职能部门绩效权重岗位绩效权重目标奖金
年薪的%比例月工资倍数
企业在考虑员工个人收入跟公司经营绩效、事业部经营绩效和员工个人绩效相关联,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位等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程度,来分别确定不同的绩效权重比例和收入比例。目标奖金率可以根据设定目标的难易程度和市场平均水平来确定,同时具有市场竞争性。
1、对于公司总裁,是承担公司业绩主要责任者,其个人表现和决策对公司的总体业绩产生决定性影响,也就是说,其个人绩效结果将会全面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结果上。
2、对于业务单元级管理人员,其个人工作表现直接影响该业务单元运营结果,同时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的总体业绩挂钩以加强业务单元的团队合作。
3、员工级别越低,其个人表现与决定对业务单元与公司的业绩影响越小,而其对个人绩效结果所负的责任越大。同时个人承担部分公司绩效结果将促进员工参与意识,提高员工奉献精神,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步骤一:确定公司绩效系数;
步骤二:确定事业部/职能部门绩效系数;
步骤三:确定员工个人岗位绩效系数;
步骤四:员工奖金系数=公司绩效系数×公司绩效权重+事业部/职能部门绩效系数×事业部/职能部门绩效权重+岗位绩效系数×岗位绩效权重
步骤五:员工个人年度奖金=员工年薪×目标奖金率×员工奖金系数
步骤一:确定公司绩效系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由董事会和公司总裁在制定预算时根据不确定收入的风险大小,设定对集团整体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并按超额累计计算:
示例:某公司绩效系数确定。
利润指标(亿)公司绩效系数
1.0
1.20.8
1.51
1.81.2
步骤二:确定事业部/职能部门绩效系数
根据部门的kpi指标的考核结果确定部门绩效系数,当部门的业绩超出组织期望时,部门绩效系数就大,如表所示:可能会是1.2/1.1;当部门的业绩未达标时,部门绩效系数则为0.9/0.8。我们可以将部门绩效系数界定为: [1.4~0.7]之间,部门绩效系数变动单位为0.1。
部门考核等级部门绩效系数
超出期望1.4/1.3
完成期望1.2/1.1
基本完成1.0
需努力0.9/0.8
需改进0.7/0.6
步骤三:确定员工岗位绩效系数
1、根据定量与定性考核指标,得出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2、按照20%、70%、10%的比例来界定员工绩效等级分布;
3、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系数之间的对应关系,比如,超出期望的员工,岗位绩效系数为1.3。
岗位考核等级岗位绩效系数绩效等级建议比例
超出期望1.3/1.420%
完成期望1.1/1.2
基本完成1.070%
需努力0.8/0.910%
需改进0.6/0.7
(岗位绩效系数变动单位为0.1)
步骤四:员工奖金系数=公司绩效系数×公司绩效权重+事业部/职能部门绩效系数×事业部/职能部门绩效权重+岗位绩效系数×岗位绩效权重
示例:假设某部门经理a的月基本工资5000元,公司绩效系数为1.2,事业部绩效系数为1.3,岗位绩效系数为1.1,则个人年度奖金系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公司绩效系数公司业绩权重业务单元业绩系数业务单元业绩权重个人绩效系数个人业绩权重员工奖金系数
部门经理a1.2×20%+1.3×60%+1.1×20%=1.24
步骤五:员工个人年度奖金=员工年薪×目标奖金率×员工奖金系数
示例:员工个人奖金计算:
a员工基本年薪目标奖金率员工奖金系数员工个人奖金
a5000×12×15%×1.24=11160
关于车间年终奖的发放规则
休法定假应照发年终奖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用人单位自然也就必须全额支付“年终奖”,而不得扣除。
提前离职该拿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未满一年也有年终奖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关于年终奖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根据以上文件,举例如下:
1、王某2012年1月领取当月工资4000元,领取上年全年年终奖20000元,则
王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
年终奖20000/12=1666.67,大于1500小于4500,适用10%税率和105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合计缴纳15+1895=1910元,该税款由所在单位于次月代扣代缴。
2、张某2012年领取当月工资2000元,领取年终奖20000元,则
张某当月工资2000元,小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予征税。
年终奖则要扣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计税,【20000-(3500-2000)】/12=1541,大于1500小于4500,适用 10%税率和105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3500-2000)】*10%-105=1745元,该税款由所在单位于次月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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