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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终奖计算方法_2017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俏霞分享

  2017时下年关已近,很多公司开始着手核算公司年终奖了,那么年终奖怎么计算呢? 计算方法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终奖计算方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终奖计算方法

  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8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4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 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400-20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2400×5%=120(元)

  2017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对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由单位负担的,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数A)÷(1一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一速算扣除数B.

  假设某单位为每个员工发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0825元,单位为每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1175元。计算过程为:

  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10825÷12=902.08元,对应适用税率A为10%,速算扣除数A为25;

  按第一步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不含税年终奖换算成含税的年终奖,即含税的年终奖收入=(不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12000=(10825-25)÷(1-10%)

  按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12000÷12=1000元,对应适用税率B为10%,速算扣除数B为25;

  按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

  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应先将不含税年终奖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年终奖发放形式有没有限制

  在企业薪酬管理实践中,企业给予员工薪酬福利的方式比较复杂,部分用人单位甚至规定以股票、实物的方式发放年终奖,这样的操作方式是否合法呢?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奖金的形式之一,其属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能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而不得选择股票等有价证券或者实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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