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年终奖金和年底双薪是不是一样
企业的“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是劳动报酬的一类,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二者有什么区别。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企业年终奖金和年底双薪是不是一样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企业年终奖金和年底双薪是否一样
“年底双薪”与“年终奖”的相同之处在于不强制支付,但“年底双薪”与月收入挂钩,而“年终奖”的弹性更大。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年底双薪发放的是工资,它的发放数额、发放时间都是确定的,年底双薪的决定因素是年底时员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应获得固定一笔收入。
2、而年终奖则是一种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超额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员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且具体金额的弹性较大。
此外,“年底双薪”与“年终奖”的计税方式也不同,前者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税;后者则可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
年底双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规定,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税;
年终奖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2017年辞职还有没有年终奖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所在的公司如果以跳槽为由克扣年终奖,那是不合法的。
年终奖临界点的计算方式
年终奖临界点,2011年9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按七级税率计税。如果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几个临界点上,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至1分钱,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最极端的是多给1元到手收入减少8万多元。一时间“年终奖临界点”成为网络热门话题,“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被很多人称为无奈的应对良策。
计税方法
根据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1.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根据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确定。例如如果您的年终奖不超过18000元,除以12每月不超过1500,则适用税率为3%。
举例:如果您当月工资所得收入超过3500元,又获得8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8000×3%-0=240元。如果您获12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12000×3%-0=360元。
2.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则要先算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然后再算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2,用所得结果根据表2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算您要交多少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如果您当月工资所得为2000元,又发了10000元年终奖,则可先算应纳税所得额,10000-(3500-2000)=8500元,再算适用税率,8500÷12=708.33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年终奖应缴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500×3%-0=255元,与当月工资所得超过3500元的人相比,获得1万元年终奖可少交45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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