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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的典型错误

丹凤分享

  任性的离职是不可取的,员工离职会犯的错误,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介绍离职人员犯错误说明,希望对大家有用!

  员工离职的典型错误

  误区:员工辞职需经单位批准。

  有人问:我司有一名员工,是我司的技术骨干,因此公司给了该员工比较高的薪水待遇,期望能够留住他。然而,最近该员工却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说是想换个环境,去别的城市发展。这让我们公司很为难。因为这样一个技术骨干是很难得的,他的离开对我司来说是一种无形的损失。经过公司管理层商量,决定不批准他的辞职报告。然而,该员工却说他提交的是辞职报告,属于劳动者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这不同于辞职申请,因此公司没有批准权。这让我们很困惑。

  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员工辞职,须得到单位的批准才能生效;如果单位不批准员工的辞职,那么员工就得继续来上班,而且单位也可以以此为由不为员工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而非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

  误区:赔钱就能裁员。

  赔钱就能裁员的前提

  企业有权支付双倍工龄补偿来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企业犯了普遍的两个误区,其中,所谓的N就是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是指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2是指两倍。

  当法定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N+1或2N赔偿的方式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以这些方式提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没有找到法律依据,又不能与员工协商一致,强行以或赔偿的方式辞退员工,员工如果依法维权并适当地运用法律技巧,完全有可能成功要求公司赔偿其剩余劳动合同期限内所有的工资。

  误区:员工违约,公司可以通过扣留档案、留置工资、奖金或者不办理退工手续等手段来制裁员工。

  员工违约,企业要维权,杀手锏之一就是扣留员工的档案、工资、奖金、社保手续、退工手续等,试图以恶制恶,也有HR把它称之为正当防卫.殊不知,法律不认可企业的这种正当防卫行为。

  正确处理方法,有关公司为离职员工办理退工手续和转移人事档案。

  从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公司为辞职的员工办理退工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员工辞职的义务就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只要员工这个义务履行了,满一个月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公司必须给员工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