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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国立法委员

俏霞分享

  中华民国(大陆)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为中国有史以来首次举行的实质性国会议员(亦称代议士)选举。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民国立法委员,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民国立法委员

  举行时间

  1947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三千多名制宪代表(即国民大会代表)所订定中华民国宪法开始施行,依照宪法,立法院立法委员必须由人民以直接选举方式选出,因此,中华民国于隔年的1948年举行了中华民国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由于幅员广阔,该选举各省并不完全相同,约略是在1948年的1月21日-1月23日期间举行。

  选举方式

  在当选名额方面,1948年立法委员采区域,职业,以及自治民族三种方式。其中区域立委占绝大部份。其中,各省与直辖市选出者,该地区人口在三百万以下者选出五人,其人口超过三百万者,每满一百万人增选一人,比较特殊的是,当选人有其妇女保障名额设计,除此,称为自治民族区的蒙古与西藏也共选出6位。另外还有工业团体,教育团体,劳工团体,华侨团体,也都是由具有相关资格的选民直接选出其立法委员。经核算后,当时公民数为3亿7000万的中国,共预计要在此选举中,共选出773名立法委员。

  波折

  此次选举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拒绝参与,而仅有中国国民党、中国民主社会党、中国青年党及无所属特定党籍或小党参与。在选举方式方面,经过公民登记的年满廿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以单选、无记名、秘密的方式参与投票。其中除了少数的职业团体人士与自治民族之外,全国皆于设籍住所附近的选务所参加,以各省平均三成的公民登录率来换算,该选举据估计至少有1亿5000万人参与。另外,因为有两处直辖市于中国共产党实际统治下,无法进行投票。因此名额原定773名的立法委员,最后选出了760名。

  后续

  1948年1月选出的第一届立法委员于5月齐聚南京,共有643名,未报到者包含部分转任官职,侨选与职业团体。5月8日立法委员集会于南京国民大会堂,并选出孙科与陈立夫为正、副院长,至5月18日立法院第1届第1会期第1次会议正式开议。其时,并分设21个常设委员会开始运作。

  1949年国共内战失利的中华民国政府迁徙台湾,760名立法委员当中,仅有380余名随之前往台湾。该380余名立法委员的任期,原应于1951年5月届满,但是国民党政府为了政权合法性,以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31号解释,让其380余名立委继续行使职权。直到1991年年底才结束任期,期间长达43年。

  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成立背景

  1926年蒋中正领导的中国国民党完成中国初步统一,以该党成员为主所组成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开始对中国领土施行"训政纲领"并依照该国国父孙中山所拟定的国策,将其监督行政的国会称之为立法院,而该机关所组成分子则为立法委员。而此立法委员实际上为该国国会议员,亦称代议士。

  同年,以制定法律为主,监督行政为辅的立法院于中华民国首都南京成立,但是其委员并未直接选举,而是由该国政府指派,任期两年。至于名额则从1926年的49名到中日战争前的194名。而1934年遴选出来的194名立法委员任期则因二战原因,延至二战后的1947年。

  虽说此阶段立法委员为指派,但其学识与功能性极强,迄今中华民国台湾仍沿用1920年代末期该阶段立法院所制定的民法,刑法等主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