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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劳务派遣转正的途径

丹凤分享

  一些事业单位总会有没有编制的人,还有一些事劳务派遣员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是否可以转正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转正的途径

  既然劳务派遣没有跟单位直接签订合同,那么所谓的转正,其实就是一纸空谈。想要进入事业单位编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考进去,当然,劳务派遣的考自己单位的成功率还是蛮高的,因为对于单位的工作以及流程都比较的清楚,所以考编制的话也是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的。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的用工特点

  1.对劳务派遣工的需求更迫切

  编制是国有企业的标志性特征。国家通过控制编制及编制中的领导职数来控制国有企业的人事关系,从而控制国有企业的运行和发展。

  但是随着国企规模的扩大,原先的编制数额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国企又不能向私企那样随意扩大编制数额。因此,国有企业通过不断的招聘和使用非正式工来缓解这一矛盾。可见,国有企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远远大于私营企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

  2.容易面临更大风险

  国有企业一般是掌握国家经济命脉或对国家经济起到主导作用的大型企业。虽然他们从事的也是市场经济行为,但却深刻影响着国家经济的运行、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民众的生活。这就要求国企的市场行为必须受到更加严格的规范和约束,否则将严重影响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

  在国企中,由于劳务派遣工等非正式工在所有员工中所占比例很高,不可避免会有部分劳务派遣工处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上。一方面劳务派遣工的人事管理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国企只在业务中对其具有管理和指挥权限,对其管理和约束是有限度的;另一方面较大的福利待遇差距可能会让部分劳务派遣员工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而让他们在工作态度上有所懈怠。

  多个因素使得国有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时面临着更大的用工风险。国有企业在使用大量劳务派遣工时,可能需要制定更严格的制度、建立更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也要履行更大的审慎注意和监督管理职责。防止出现劳务派遣用工不当引发的相关风险。

  避开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风险

  1.自身法律风险

  自身法律风险是指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动派遣工时可能存在不符合法定派遣条件的隐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企业只有在这三种特殊的状况下才能够采用劳务派遣制。作为国有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过程中,应当更加严格地执行相关规范。

  2.劳动关系风险

  国企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根本目的在于应对降低正式劳动合同工的比例、减少企业用工成本。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可能因为劳务派遣公司资质不符、企业超过法定用工比例或者法定用工时间、不得随意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等在面临劳动纠纷时被裁决形成劳动关系。

  3.劳资风险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相对于普通劳动关系而言,由于存在三方主体,其发生劳资纠纷的可能性更大、情况也更加复杂。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要给予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和本企业中同工同酬的待遇,以及在满足其基本报酬的同时也要在福利分配上和其他劳动者一视同仁。

  问题在于,使用劳动派遣员工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用人成本。如果严格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执行,用工单位就没有了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动力。因此,大多数的用工单位在劳资薪酬方面还是会区分对待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在现实中就会造成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而且这样的行为一旦被查处,用工单位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4.业务风险

  用工单位接收劳务派遣员工后,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安排其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相比,存在几个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一是劳务派遣员工实质上不属于用工单位,这部分人员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普遍缺乏;二是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相比薪资待遇较差,可能存在不平衡的心理;三是劳务派遣员工从事的都是辅助性工作,工作内容繁琐、工作量大。总的来说就是:基于劳务派遣业务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特点使劳务派遣人员具有很强的流动性 。

  5.侵权责任风险

  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人员实质上的雇主,劳务派遣人员的职务行为对外造成侵害后,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首先,劳务派遣员工从事职务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国有企业的责任认定标准与市场其它企业主体的认定标准应当一致,以免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其次,在产生侵权责任后,国有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应当存在责任分配。责任的分配应当根据两者在劳动者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责任来进行分担,不能因为国有企业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就放大国有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后,劳务派遣人员如果在侵权的职务行为中存在过错,用工单位可以在赔偿之后向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