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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深圳周末加班费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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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那周末加班费如何计算呢?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关于深圳周末加班费的计算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周末加班费的计算标准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周六、周日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费怎么计算

  1、人事部每月结算一次加班费,部门经理在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月的《部门加班明细表》交人事部。

  2 、人事部将各部门的加班汇总整理后开具调休单或结算加班费。加班费和调休单于次月30日前发放。

  3、 调休单由本人妥善保管,原则上于一年内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完毕可在人事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单到人事部结算加班费,此单如有遗失不予补办。

  4、 单次加班时间不满15分钟,不予结算;满15分钟(含15分钟)按半小时结算。

  5 、加班费的计算

  (1) 加班费按工资结构中的基本工资计算。

  (2)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什么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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