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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没加班费要怎么办

俏霞分享

  计件工资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因此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计件工资的单位,那计件工资有加班费吗?没有要怎么办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计件工资没加班费的处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计件工资没加班费的处理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计件工资是需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计件工资制的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同于计时工资制的加班工资。但计件工资制并不是所有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或超额工作都有加班工资。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1)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日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以完成定额的,不属于加班,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2)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日内超额完成定额任务,其超额完成的部分不属于加班,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3)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定额,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属于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实行计件制的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必须是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且是在定额以外工作,这两者必须同时满足。

  企业规避加班工资的形式。在计件工资制下,用人单位很容易借助计件单价和劳动定额来规避法律对加班工资的规定。

  (1)利用劳动定额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定额过高,使劳动者必须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完成劳动定额,用人单位以此为借口拒绝支付加班工资。

  (2)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这种情况更为常见。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对超过劳动定额的产品实行完成一件给一件工资,没有对延长工作时间而超过定额部分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虽然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计算加班工资,但计件单价不合法,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前两种情形兼而有之。

  追讨加班费的举证办法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而用人单位又不肯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在劳动者追索加班费的案件中,一般劳动者举证都比较困难,因为考勤表等相关证据通常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上,用人单位若有意隐瞒,劳动者就会束手无策,而以往的法律对此也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举证责任,使劳动者在举证时有了明确的指向:如果自己手头找不到证据,还可以寻找用人单位掌握证据的凭证。而法院在办案时,也会更注重审查用人单位手上是否掌握有劳动者加班的证据。这对于劳动者维权来说,无疑会更加有利。

  劳动者如果想依法获得加班工资,最重要的是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单位关于加班的规章制度、加班通知、考勤记录,自己的工作牌、工资条、劳动合同以及共同加班的同事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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