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加班费的成功案例2017年
2017年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就要按照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那没有加班费怎么办?有没有什么要回加班费的案例?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加班费的成功案例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加班费的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苏某于2008年5月入职甲公司,每天出勤时间为10小时,但该公司未全额支付加班费,2010年5月甲公司以苏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苏某的劳动合同,并未向苏某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代理仲裁】:2010年6月苏某委托本律师对甲公司提出起诉,本案的诉讼请求为:
1、请求甲公司向苏某自2008年5月起至2010年5月的加班费23000元;
2、请求甲公司向苏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15000元。
【仲裁委审理判决】:仲裁委于2010年8月20日作出裁决书,支持了我方的全部仲载请求。
【律师提示】: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给企业,企业在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据约进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应合法、经过民主程序产生、产生后要对员工进行公示。
员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主动为自己维权。
2017年加班费追讨办法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2017年加班费的计算
根据不同的工时制,有不同的计算加班费方法:
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规规定。如果地方规定要支付加班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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