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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费不给要怎么办

俏霞分享

  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给职工享受的带薪假期,但还是有很多的企业职工在节假日都会加班,而且加班后是不给加班费的,那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节假日加班费不给怎么办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节假日加班费不给怎么办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吕科长表示,“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节假日加班费的索要办法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单位工会投诉。

  第二、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到法院提请劳动诉讼。

  节假日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法律中规定单位可以在平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进行加班,但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安排加班。其中若是在周末加班的话,则调休能代替加班费。但如果是在平时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就不允许用调休替代加班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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