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中有没有分项规定加班费
现在企业发放工资都是直接打在银行卡上,然后给劳动者发一张工资条,那工资条里有没有规定有加班费的分项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工资条中有没有分项规定加班费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工资条是否有分项规定加班费
第一部分 收入
按照由前往后的顺序,第一项一般为基础工资,有的企业也称之为底薪、月薪或保底工资,它是指员工进入企业后,在特定的岗位上担当角色,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的正常履行职责的劳动报酬,标准由企业自行设定。它是构成员工经济福利的一个比较稳定的部分,如员工在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休年假、婚产假、病假时,这一金额是不受影响的。
接下来的几项收入则为非基础工资,这也是月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记者了解,2010年,在“多劳多得”的原则下,绝大多数人的这部分收入都超过了基础工资。它包括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还包括各种奖金和补助,如全勤奖、交通食宿通讯补助、节日补助、置装补助、子女教学补助等。
当然,各家企业对非基础工资的设定也是不同的,根据自己企业薪酬发放的实际情况,设定工资条“模板”,而同一企业每名员工拿到的非基础工资金额也各不相同。拿媒体工作者的工资条来说,收入的重点主要体现在绩效工资上,即稿费、编辑费等。
第二部分 扣款
当看到自己工资条上那一系列的扣款时就会感到心痛,所以索性不看。其实这是一种误区,除了那些如因缺勤、任务不达标、差错等原因被“不幸”和“本不该”被扣的扣款之外,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三险一金”扣款实则是一种“定期储蓄”式的好事,它的背后是企业为员工付出的三倍于此数额的福利。
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8%,全额计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如果上一年度您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每年您每月养老保险扣款为 400元。由于地区社保缴纳基数每年都会根据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个人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当月或次月随之变化。
此外,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通常设置上限和下限。对于北京大多数企业的在岗职工来说,下限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也有个别困难企业的缴费基数为40%。 2009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37元,如果您的月工资低于2422元,则个人仍按照193.78元来缴纳;若高于12111元,也只按照 968.88元缴纳。
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3元,其缴纳基数上限和下限的设定同养老保险相同。同样以月收入5000元为例,每月个人应扣医疗保险费 103元。北京城镇在职职工最低51.44元,最高245.22元。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于养老保险15年的必须缴费年限,医疗保险规定,男士必须交满25 年,女士必须交满20年。
失业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0.2%(农村职工暂不缴纳),企业则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参保人员到时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费标准:个人与单位一样,各承担公积金总额的50%。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般为12%。
还有一种尚未普及的福利性扣款那就是企业年金,其也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总额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1/6。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上述哪一项福利性扣款,事实上,单位同时的扣款都更多。计算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暂时除去医疗保险另加的3元,比例总和为8%+2 %+0.2%+12%=22.2%;而单位缴纳的比例则约为20%(养老保险)+10%(医疗保险)+12%(住房公积金)+1%(失业保险)=43%,其中,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均为本单位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如果再加上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为每位职工缴纳的总额大约是个人工资扣款的三倍。
第三部分 扣税
国家规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应该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越多缴纳越多,但这个比例究竟是多少,很多人都不知道。
据了解,全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30%交通补贴-20%通讯补贴-起征点。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按月或者按年,转入由企业年金受托人指定的“账户管理人”建立的个人账户,然后再由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和管理。每家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的不同,每位员工实际情况的不同,缴纳的企业年金比例也不一样。普通员工4%左右较为普遍,高的还有8%、10%等。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缴费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部分 实发工资
顾名思义,即打到银行卡里,去掉了各种费用,真正可以拿到手的工资收入。
公司不发工资条违不违法
《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此外,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
(1)证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工资条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工资条不是唯一的证据。可以找其它的证据来证明,如人证、工作服、照片等。有了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定会胜诉。
(2)工资条是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
市社保局劳动工资处的同志认为,员工对于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而工资条就是一种最好的表现形式,作为证据之一的工资条,对认定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也将起到凭证作用。
拿到工资条时,应该注意四个问题:
(1)看总额。工资一定要足额发放,每个月的工资总额是固定的,要和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数额一致,不得以实物代替货币工资。劳动部规定企业只能在工资中扣除职工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至于其他项目则非特殊情况下不能扣除。
(2)看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五项是否已经从公司中扣除,是否已经进到你的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可以向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查询。
(3)看个税。每个城市的征税起点不同。
(4)看时间。是否是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有人测算过,如果每月都晚发一天工资,几年以后实际上就等于少发了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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