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计件加班费的劳动争议案例
在厂里面一般一般分为工时和计件的,那计件的有没有加班费呢?有没有佛山的发生劳动争议的案例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佛山计件加班费的劳动争议案例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佛山计件加班费争议案例
案例:我在一家加工厂上班,跟厂里订合同的时候,厂里说跟我们实行计件工资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并且把这一条写到了劳动合同中。年底这段时间,由于厂里新接的订单太多,老板每天都要求我们加班到很晚。我们不仅没有休息日而且有时甚至还要通宵加班。我和工友都觉得与我们的劳动付出相比,工资太低,大家都想向老板要加班费。但我们多次要求老板给加班费,可老板总是说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厂里不可能再向我们支付加班工资。请问,像我们这样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还能要加班费吗?
解析: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它并不能改变法律对工作时间的法定标准。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们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了44小时。而从上述法律规定看,超过44小时的劳动均应属于加班,你们老板应当向你们支付加班工资。
佛山计件有没有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上是标准工时制,超过标准工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要按上述规定发放加班费。
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则按150%支付加班费。
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它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来计算,因此,它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的,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
特点
1)计件工资的显著特点是将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最直接、最紧密地联系 在一起,能够直接、准确地反映出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量,使不同劳动者之间以及同一劳动者在不同时间上的劳动差别在劳动报酬上得到合理反映。因此,计件工资能够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2)计件工资的实行,有助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3)计件工资的计算与分配事先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上有很高的透明度,使得工人对自己所付出的劳动和能够获得的劳动报酬心中有数,因此,具有很强的物质激励作用。
4)计件工资收入直接取决于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数量的多少,因此可以刺激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与劳动熟练程度,提高工时利用率,加强劳动纪律,这对于企业员工素质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是十分有利的。
计件工资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计件工作是以劳动定额决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因此,认定计件工作加班时间的关键在于合理的劳动定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实务操作中认定计件工作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按照以下规则:
1、如果用人单位的劳动定额不合理,也就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使得大部分劳动者都无法完成而必须通过加班加点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一般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完成的计件数量作为劳动定额,并以此计算延长工作时间和加班费。
2、如果用人单位的劳动定额合理合法,劳动者超过劳动定额的部分是否计算延长工作时间,还必须看超过定额部分的工作是否由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班。只有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加班费;否则,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劳动定额标准的工资。
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除了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以外,还必须避免形成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发生,如规章制度制定要避免这方面内容,否则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同时,劳动者主张超过劳动定额部分的加班费,还必须注意掌握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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