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不给加班费能怎么办
在生活中经常出现,单位安排加班后,却不给春节期间加班费的情况,这要怎么办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春节加班不给加班费能怎么办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春节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处理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
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从以上四种渠道上看,最经济的是协商和调解,但成功率低。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属于行政执法,其处理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可以强制执行。从法律效力上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同等的。
用人单位可不可以强迫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要是安排员工在春节期间加班的,员工是有拒绝的权利。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则例外。而要是员工实际在春节期间加班了,那么单位就要结合国家规定与实际情况,支付加班费。
春节假期加班费如何补偿
在某些工作岗位,是无时无刻都要有人在旁边的,这也意味着春节假期有很多人都要进行加班,才能够保持社会的正常运转,那么这些岗位的人需要给予他们加班补偿,春节7天假期,前面三天的是国家法定节日假期,所以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三倍,而后面4天则是调休的假期,就是平时工资的2倍。
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初三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劳动法2016年春节加班工资规定劳动法2016年春节加班工资规定。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月薪2000元为例,如果春节假期加班7天,则应拿到1563元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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