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书面协议的个人合伙怎么认定
在个人合伙中没有法规认定,在民法上可以认定个人合伙,但是没有书面协议的个人合伙该怎么认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认定个人合伙的知识,欢迎阅读。
无书面协议的个人合伙认定
《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因此,欠缺书面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认定条件有两个:
a.具备合伙的实质要件;
b.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存在。
无共同经营等个人合伙认定
a.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视为合伙人。
b.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①书面合伙协议是认定个人合伙的首要条件:
a.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可以是经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
b.没有书面和口头协议,也可以是合伙盈余分配约定。
②提供资金、实物或技术性劳务,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是认定合伙的主要条件。
③是否参加合伙经营、劳动是个人合伙的次要条件,并非个人合伙必备条件。
办理个人合伙协议的公证
1、 合伙人的身份证件;
2、 合伙协议书;
3、 各合伙人的经济能力和从事与合伙相关的职业、技术能力证明;
4、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合伙经营投资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5、 其他与合伙有关的证明。
关于个人合伙的认定
合伙是实行经济联合的一种组织形式,《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按照这一规定,个人合伙组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由两个以上公民即自然人组成;二是由各个成员共同出资 ;三是一种共同经营关系;四是基于合伙协议即各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成立。
个人合伙一般有相对稳定的经营项目,为追求共同的经济目的,对合伙出资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等订有书面协议。合伙人对于投入合伙的出资财产,不得擅自抽回,不得为自已的利益而独自使用。依据《民法若干解释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当事人约定技术性劳务也可以作为出资并参与经营,依据《民法若干解释意见》第46条规定,合伙人认定的一个例外是只出资不参与经营。
个人合伙是以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入伙与退伙都是对原合伙协议的重大变更,因此合伙的入伙与退伙均须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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