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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有哪些

李婉分享

  随着兰州经济的发展,到兰州购房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其中一种购房方式就是公积金贷款啦,但是,兰州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有条件限制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兰州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能帮到你们。

  兰州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2.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3. 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4.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5. 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兰州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提交相关资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到自己缴存的公积金管理所属的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是选择担保公司担保,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购房合同、户口本、个人以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申请初审通过后,需要的个人贷款资料会被交到担保。

  三、审批

  担保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批,如果符合条件,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如果借款人是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这些手续自己就不用办理,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注意:一定要确认担保公司是否正规。

  四、缴费

  借款人交纳一定的服务费。

  五、材料转送

  个人贷款申请资料由担保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六、签署合同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兰州发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一、 购房者在申请银行贷款之前,切记不可以动用公积金。

  因为公积金存储的剩余金额跟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有很大联系的,如果在您的公积金账户上是没有余额,那么您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就是零,也就意味着您是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 贷款后出租的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了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就必须将已经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三 、在贷款还清后,要记得撤销抵押。

  借款人就可携带银行贷款结清的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去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撤销对其的抵押。

  四、 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一年内是不要提前还款。

  严格要按照公积金贷款规定来还款,等待还贷款满一年后再申请提出提前还贷,而且还款额要记得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五、 在还贷期间,出现还款难的现象,记得去和银行协商。

  首先和银行协商,去银行申请延长借款的期限,经银行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银行才会再受理借款人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也就是这样可以延缓借款人近期还款难的问题了。

  六、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前,一定要认真正确的评估自己购房借贷的能力,做好方方面面的准备。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贷款差异,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及条款,选择好适合个人住房贷款的种类,重要的是,要充分评估好自己的还贷能力,按照贷款时约定还款额足额还款,如果在还款时留下什么不良信用记录就不好了。

  七、 就是要准备好公积金贷款材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又或者是单位集资的建房,都要事先弄明白具体所需哪些材料,并按照其要求准备好,申请者也可以列一张清单,把应该准备的每一项都事先准备好,免得到后乱了手脚。

  八、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能超出上限。

  在提取总额是也是不能超过房产总额,且公积金的账户余额是不能够用于购房首付的。如果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已经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话,也不要着急放弃公积金贷款,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后,剩余房款是可以再申请使用商业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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