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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购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李婉分享

  贷款,已经成为人们购房的首选方式了,而其中就包括了公积金贷款,但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能帮到你们。

  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购房者必须为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的信用状况良好及以上。

  2、购房者及所在单位已经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制度,至贷款时已经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或未发生及已全部还清了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规合法的购买房屋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当地区域内的新建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除应该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外,还应该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1、具有合法且有效的购房合同;

  2、具有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

  (公积金可根据部分房地产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评估报告书、房屋产权备案证明或其它相关资料等)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国家的政策性优惠利率,所以利率低,并且随着缴存公积金的人数不断增加,已成为个人住房贷款的首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期限为5年(含5年)以内的是4.77%;5年以上的是5.22%。

  申请公积金的流程

  1、预审。向分、管理部提出申请,贷款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出具意见书。

  2、初审。申请人结清商业贷款后持意见书到分、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分、管理部贷款工作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准予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有效的合同。

  3、复审。由分、管理部贷款工作人员对借款资料进行复审。

  4、终审。由分、管理部主任对借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办理房屋抵押事宜。

  5、抵押登记或开发企业进行阶段性担保。所购房屋能够设定抵押权,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如所购房屋的开发企业与我正在合作并同意对该笔商转公贷款进行阶段性担保,与我签署补充协议后可办理。

  6、发放贷款。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

  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1、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 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

  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限制的目的就是要抑制投机性购房,支持自主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不管首套房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一次性付款,只要家庭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那么,再购买二套房,即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也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3、非住宅房产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在购房时,需要考虑清楚房产的用途性质。

  4、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人属于限贷人群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不同,其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而不认商业贷款记录,即使有过商业贷款,但如果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不管结清与否,再次买房,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5、年龄老旧的二手房

  房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很多二手房房子年龄太长,导致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二手房的年龄,并向公积金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贷款等。

  6、公积金账户不正常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倒数六个月,公积金均为连续正常足额缴纳,账号有六个月的缴存余额,补缴不算正常缴纳。如期间已离职,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7、信用记录不良

  原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办理过贷款,有贷款未按时归还的不诚信记录者(不属个人原因的除外),不能贷款。

  8、情况不真实或资料不全

  购房情况不真实或资料手续不齐全,购房合同等不真实者,不能贷款;尽管购房属实,但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能提供过户的有效证明材料和缴税凭证者,不能贷款;担保方式不符合条件者,不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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