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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购房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李婉分享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给人们带来的生活负担也越来越大,因此,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来减轻生活压力,但是,申请贷款是有条件限制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住房贷款贷款的基本条件 ,希望能帮到你们。

  上海人住房贷款贷款的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一定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能够按期来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银行机构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且能够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4、能够出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的,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本银行所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的流程

  1、需要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需要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需要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需要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需要贷款审批

  (1)需要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需要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个人贷款购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个人购房贷款的相关规定

  1、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男)65岁、(女)55岁的年龄。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3、按揭主要还款方式分为等本金和等本息两种,购房人可自由选择。等本金为按月还本付息,先多后少;等本息为按月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额不变(利率调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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