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纠纷常见的都有哪些
当我们在购房的时候,有时候会因为各种问题而发生纠纷。那么,二手房常见的纠纷是什么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见的二手房购房纠纷,希望能帮到你们。
常见的二手房购房纠纷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二)房价变化快。
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二手房纠纷的共同特点
一是纠纷发生的起因在于房价不断高涨。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以后,卖方为了寻求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房屋而不惜违反合同约定,破坏交易;
二是纠纷均发生在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中。出售房屋的卖方不是专事房地产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是自己生活居住使用或经营所有的房屋因生活需要或者经营所需而将房屋卖出变现的个人或企业;
三是交易中往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还夹杂着居间法律关系。
二手房纠纷的相关案例
案例一:买房不迁户口
吕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按时签约,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好将在过户后、六个月内将户口迁出,若不能按时迁出户口,卖家每日都要向吕先生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是卖家始终没有将房屋户口迁出,吕先生也没有太重视。但是,当吕先生想要将房子出卖时,由于上家户口未迁出,所以无法进行交易。后双方经过法院处理,按照合同,卖家向吕先生支付20万元违约金。
支招:购房者要重视户口事项。
户口关系到子女读书、就以、入托等重要事项,购房者应该尽早将户口情况处理好。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像吕先生一样,行驶自己的权利,以免耽误个人规划。
案例二:卖方加价
王女士与卖家签订购房协约,并将全部房款支付于卖家,但是卖家觉得房屋快,自己亏了,所以不协助王女士办理房产过户,并提出加价要求,双方协商不成,于是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定,双方合同合法有效,卖家加价属于违约;双方应该履行合同,卖家需要在十日内协助王女士办理房产过户。
支招:买卖双方都要做好价格预期。
现在,部分地区房价上涨迅速,很多地区因为卖家随市场情况进行加价,造成了很多二手房违约纠纷情况。但是我国法律有规定,只要双方属于正常交易,房屋原合同(包括房价)合法、有效,如果一方未按约履行职责,就是违约。违约方除了要履行合同,还需要支付违约金:①买方违约,卖方无需返还定金;②卖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买卖双方要明确签订合同,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房屋价格等就要按照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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