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需要如何预防诈骗
随着网络运用的犯罪不断扩大,网络支付的便利性也得到了人们的青睐,而这也成为了骗子行骗的原因之一。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支付防骗的技巧,希望能帮到你们。
网络支付防骗的技巧
1.二维码背后的盗用风险
看见码就扫可不是个好习惯,往往在这些二位码背后可能藏着一个带有木马病毒的链接,下载后悔自行静默安装,且不会显示任何图标信息让你发现,默默在后台运行,盗取你的银行卡等信息。
2.虚假客服的来电
双十一过后,也是退货狂潮,不法分子就打起坏主意,通过某些渠道了解你的网购信息后,假扮客服以退款为由,诱导你进行网上聊天,点击他发送的链接。
其实这个链接是“钓鱼网站”,如果点击了,就回盗取你的银行卡密码及动态验证码信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退货及退款环节,是不需要验证码或交易密码的。
3.账户密码太过统一
为了方便记忆,大多数人习惯所有登录账号及密码都是同一个,但你需要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网站的安全系数都很高,不会被盗取个人信息。如果你的个人信息被盗,也将殃及你的支付账号。建议各位支付账号最好设置的特殊一些。
4.公用WiFi太危险
手机没网是多么痛苦的是,于是有些人走到哪第一时间就是寻找WiFi,这个行为真的很危险。公共WiFi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植入木马病毒,一旦连上带“毒”的WiFi,如果你在使用支付功能,会自动跳转到一个高仿真的支付页面,这样你的所有支付信息对不法分子都是公开的了。
网络支付常见的骗局
1、慎扫二维码 降低盗用风险
很多不法分子会在网络上发布二维码,并且利用“扫描有奖”的方式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
不法分子提供的二维码其实是一个木马病毒的下载地址,病毒被下载后,可以自行安装,并不会在桌面上显示任何图标,而是潜伏在移动终端后台中运行,悄无声息地盗取持卡人的信息。
2、提防虚假客服 切勿泄露动态码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客户网购信息后,以“退款”或“退货”为由假扮客服,电话联系客户要求与客户网上聊天,并要求客户点击其提供的“钓鱼网站”的链接,以此盗取用户银行卡密码及动态验证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实际上,在退货及退款环节不需要校验动态码或交易密码。
3、关注支付安全 慎设账户密码
由于目前某些中小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较弱,容易遭到黑客攻击,不少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便因此泄露。而如果用户的支付账户设置了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则极易发生盗用。
4、网络社交陷阱多 身份验证防诈骗
有些不法分子盗用持卡人亲友的社交网络工具如QQ、微信等,与持卡人聊天,令其放松警惕。随后索要持卡人信用卡正反面照片,以此获取足以进行网络支付的三项重要信息——信用卡的卡号、有效期和卡片背面末三位数字,从而盗刷信用卡。
5、慎用公用WiFi 保护账户安全
公共场所的免费WiFi账号也有可能成为犯罪的工具。持卡人使用WIFI后,被植入木马病毒,从而盗取移动终端内的银行卡信息;除此之外,不法分子会把正规网站的网址“绑架”到自己的非法网站上,当持卡人使用其WiFi网络并输入正确网址时,会跳转到一个高度仿真的假网站,如进行网络支付,便导致卡片信息泄露。
6、警惕低价陷阱 拒绝“钓鱼网站”
有些打着“低价”、“优惠”等旗号的“钓鱼网站”链接,通过互联网、短信、聊天工具、社交媒体等渠道被传播,持卡人一旦输入个人信息就会被不法分子窃取盗用。
7、关注手机安全 谨防木马病毒
许多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冒充10086,向用户发送短信链接并要求用户下载客户端。而这些该链接其实是“钓鱼网站”,所下载的客户端实际上是木马病毒。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病毒窃取卡片信息并进行网络购物,同时将发送到用户手机上的短信验证码转移到了自己的手机上,从而完成支付。
网络诈骗的特点
一是行骗面广。行骗人一般采取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方式,只要少数人上钩就达目的。受害人上钩后,行骗人便设连环套,层层诈骗。
二是异地行骗。由于互联网的无边界的特性,行骗人往往选择异地“鱼儿”行骗,受害人上钩后一般不会直接到异地去找行骗人。即使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办理异地的案件周期也较长。这就是行骗人选择异地行骗的缘故。
三是行骗人不用直接接触受害人,带有极强的隐蔽性。
四是得手后毁掉一切网上证据。消失迅速,难寻踪迹;另辟一套网上虚拟身份和虚假信息“重操旧业”。
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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