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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常见的诈骗手法有哪些

李婉分享

如今,网络已经覆盖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也越来越离不开网络了。那么,当我们在使用网上的时候,常见的骗局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们。

网络常见的诈骗手法

手法一,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

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紧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录某网页提交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信息,继而盗窃用户资金。

手法二,建立假冒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

不法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的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引诱受骗者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窃取用户资金。

手法三,利用虚假的电子商务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在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以所谓“超低价”“免税”“走私货”“慈善义卖”等名义出售商品,要求受骗者先行支付货款达到诈骗目的。

网络钓鱼诈骗七种手法

手法四,利用“木马”和“黑客”技术窃取用户信息。

不法分子在发送的电子邮件中或在网站中隐藏“木马”程序,在感染“木马”计算机上进行网上交易时,“木马”程序即以键盘记录方式获取用户账号和密码。

手法五,网址诈骗。

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网站网址与正规网站网址极其相似,往往只有一个字母的差异,不仔细辨别很难发现。当用户登录虚假网站进行资金操作时,其财务信息将泄露。

手法六,解除用户“弱口令”窃取资金。

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用户贪图方便、在网上银行设置“弱口令”的漏洞,从网上搜寻到银行储蓄卡卡号,进而登录该银行网上银行网站,解除“弱口令”。

手法七,手机短信诈骗。

由储存手机号码的电脑控制的手机短信“群发器”大量发出虚假信息,以“中奖”“退税”“投资咨询”等名义诱骗受骗者实施汇款、转账等操作。

网络防骗技巧

1、钓鱼网站 :大家在购物的时候一定要进官方网站。比如要进大型购物网站购物我们进入时用

百度搜索的时候在旁边显示一个官那么就是官方网站。我们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给我们发来的链接,当给我们发来链接的时候我们要核对是不是官方网站的网址

,如果我进入钓鱼网站的话很容易泄漏我们的个人资料,造成我们财产的不安全

2、QQ聊天:聊天的时候不要在qq里面提到姓名,银行卡号,密码,资金帐号,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当有亲戚朋友通过qq借钱一定要通过电话核对,以免上当受骗。

3、网络注册陷阱:不是正规网站我们不要轻易去注册,这样很容易泄漏个人的信息。有的时候我们需要在一些不是很正规的网站我们填写我们个人信息的时候尽快不要填真实信息。

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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