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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讨要加班费被开除怎么办

丹凤分享

  当员工开口向单位讨要加班工资时,单位要么说工资里已包含加班工资,要么将员工调到更差的岗位上,要么干脆开除这个员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员工因讨要加班费被开除怎么办,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员工因讨要加班费被开除解决的办法

  一、公司如果说工资中已包含加班工资。面对如今稍懂劳动法的员工,单位无法像从前一样直接拒绝。有的单位采用安抚政策,告知每个月的工资中已包含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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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工资必须签名。劳动法规定,单位可以将每月的工资直接打到银行卡上或采用现金发放,不必经过劳动者签字确认。但是,加班工资必须单独列出,而且必须由劳动者签字证明方才有效。

  二、以少充多忽悠员工,许多单位为了应付员工,往往以几十元一天打发员工,美其名曰付过加班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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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工资有法定标准

  不论单位采用的是每天工作8小时或每月工作167.4小时,加班工资均有法定标准。平时应按1.5倍工资支付,周末应按照2倍工资支付,节假日应按照3倍工资支付。

  三、降级减薪作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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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约定应补偿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33条第4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以违反纪律为由开除,遇有恶意开除的,完全可讨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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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情形可讨经济补偿金

  不论是劳动者主动辞职,或是被用人单位辞退,只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形,都可以要到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等理由,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主动替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正确讨要加班费的办法

  留存证据是胜诉的关键

  小王于2016年3月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后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9个小时。2017年6月因该公司改制,双方经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却没有支付小王所欠加班工资。双方发生争义。

  在诉讼阶段,法院查明,小王提交的考勤表(未加盖公章)中的制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都是公司职员,按照该证据计算,该公司并未足额支付小王加班费。虽然该公司以小王提交的考勤表无公章为由不予认可,但经法庭释明该公司拒不提交加盖公章的考勤记录,也不通知制表人出庭,故法院对小王提交的考勤表的真实性予以认定,判决该公司补足小王的加班费(延时加班按150%工资计算加班费,周末加班按200%工资计算加班费)。

  本案中,小王之所以能胜诉,关键在于其向法庭提交了考勤表。由此可见,劳动者胜诉的关键在证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非常完善,之所以一些劳动者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主要是因为证据的留存问题。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可以保留一些日常工作照片、工资条、工作证、公司通知(最好是加盖公章)、录像、考勤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