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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辞退产妇补偿标准

丹凤分享

    在全面开放二胎后,很多夫妇希望可以添加一个孩子,用人单位也会考虑到产假问题,所以有很多妈妈怀孕被辞退,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辞退产妇补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辞退产妇补偿标准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一年给予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一年给予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辞退孕妇是违法行为,被辞退的孕妇可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要求赔偿。

  虽然法律规定很明确,但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女工因怀孕或生子被辞退的事件屡屡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