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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二胎产假的新规定

俏霞分享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那么,安徽省的二胎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安徽省二胎产假的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安徽省二胎产假新规定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不少用人单位对生育假的规定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享受产假及各种奖励假合计约半年;而生育第二个孩子,只能休假98天。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安徽省二胎生育政策

  目前为止,2017年安徽二胎新政策还未有新改变,仍以2016年安徽二胎新政策为准。若有更改变化,届时会更新内容。

  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6日起实施。安徽二胎新政策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十四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国家规定二胎产假多少天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所以,生二胎有产假,二胎产假是有法律规定的。

  全面“二孩”放开后,生还是不生,成为了许多育龄夫妇面临的重大选择。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休二孩产假是否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等也成了热切关注的话题。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98天产假”,而大家关注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改为奖励性产假,由各地自行规定,全国无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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