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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二胎产假怎么规定的

俏霞分享

  对于在职的女职工分娩前后都会有休假待遇,这种情况也称做是产假。不同地区的产假规定不同,陪产假也不同,那么广东省的二胎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广东省二胎产假怎么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广东省二胎产假的规定

  广东产假:最低128天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也就是说,根据新规定,广东产假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策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

  此外,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注:其中了独生子女奖励的35天取消外,其他的仍然享受)

  也就是说广东妇女产假最多可能为173天。98(国家规定)+30(难产)+15(晚育)+30(广东地区奖励假)=173天

  广东省产假的规定天数

  广东产假新规定178天。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而此次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

  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

  最新消息:正在休产假的也能延长50天!

  消息公布后,很多刚生完孩子的妈妈都在问:“我刚好在休产假,也能享受这50天的延长假吗?”

  最新获悉,答案是确定的!广东省卫计委表示,正在休产假的人也能享受。

  广东省二胎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业具体规定”计算。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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