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浙江省的产假休假规定
国家在政策上充分保障产妇的基本权利,每个在职女性都有权利享受到应有的产假。每个地区针对各地的具体情况在国家大方针政策下对产假会有具体不同的规定,那么关于浙江省的产假休假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浙江省的产假休假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浙江省的产假休假规定
产假从98天变为98+30天,老公护理假从7天变为15天。
新规增加一条,作为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解读:1.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夫妻。所以今天有人问正在休产假的适用吗——no。
2. 产假从98天变为98+30天,适用于合法生育的一胎、二胎。有人问这个延长30天奖励只针对二胎吧——no。
3.男方的护理假从7天变为15天。新规旧归一直用“天”,不是“工作日”,所以有人问老公陪产周六日也算在内吗——yes。
浙江省的陪产假天数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即使没有陪产假的地方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不过,男方是否有陪产假,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区有、有的地区没有,而且各地规定的陪产假时间也不同,有7天的也有10天、15天的。各地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的是7天,也有10天或15天的。
北京:丈夫可以享受1个月的“产假”,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上海:妻子如果24周岁以上生育,丈夫是第一次结婚或者此前从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可以休3天“产假”。辽宁:职工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浙江晚婚晚育产假休假时间
晚婚晚育的假期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第十四条 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有关待遇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
(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八)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也就是说晚婚可以享受15天的婚假,晚育,正常分娩的女方则可以享受至少90天的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有其他难产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相应的增加产假,男方是有7天的护理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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