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128天规定是从哪天开始算
我国的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在工作期间怀孕生产的是享受产假的,国家的产假时间就是128天,那产假是从哪天开始算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产假128天规定的开始时间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产假128天规定的开始时间
新产假标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这个文件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现在的98天。如果是晚婚晚育的人士,还可以延长30天。这样,晚婚晚育的人士的产假假期将有128天。如果难产,可以增加2周的产假,生育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宝宝,增加2周产假。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产假128天享受的福利
1、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人民网北京2012年4月19日电 (记者仝宗莉) 1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3、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4、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5、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6、晚育者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7、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8、生育保险
(1)生育就医手续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2)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生育医疗费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正常产、满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5)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补贴。
陪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是指男性享有法律保护的并有法律明文条例明确规定的带薪陪护假。陪护假规定的出台对男性享有享有陪护假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了男性陪护假的具体形式。
可是由于陪护假现有的社会法律地位相对不高,再加上各省、各直辖市的当地情况相差甚多,所以各地的陪护假条例都有所差异,甚至有些地方是没有陪护假规定的。陪产假规定是我国立法概念上的一个飞跃点,表明了我国在男女平等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
国家规定陪产假一般是15天,都是由于各地的情况有所差异,所以各省以及直辖市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条例,也就是说各地的陪产假规定都会有所不同,所以陪产假的天数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各地的陪产假天数:
1、广东省的陪产假规定了领有《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方是享有10天的陪产假的。
2、深圳的陪护产假则规定若女职工在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生育第一胎时男方可享有10天的陪产假。
3、重庆和河北以及江苏则规定晚育夫妇,女方休产假期间,男方是享有7天陪产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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