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合肥产假新规定_2017合肥产假多少天
2017年合肥有一些民办企业只会给员工休法定的产假天数,奖励性的天数可能都是享受不到的,那关于产假的规定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合肥产假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合肥产假新规定
产假规定
最新消息: 安徽二孩政策正式施行 可享158天产假
1.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
5.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法定产假+不同情况下增加的产假
1.基本产假:158天
2.难产产假:158+15=173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产假:15天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产假:42天
5.生育多胞胎产假:158+婴儿数*15
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合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
合肥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办理流程:
个人递交产假申请书→所在单位核实情况批准
2017年合肥产假待遇
1.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应该照常发放,且不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8.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017年合肥二胎有没有产假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所以,生二胎有产假,二胎产假是有法律规定的。
全面“二孩”放开后,生还是不生,成为了许多育龄夫妇面临的重大选择。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休二孩产假是否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等也成了热切关注的话题。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98天产假”,而大家关注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改为奖励性产假,由各地自行规定,全国无统一标准。
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目前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3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福建产假最长,可休180天;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而天津、浙江、湖北、上海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广东产假为178天;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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