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民合作社可申请补贴有哪些
目前,国家今后仍将继续稳定增加农业补贴,而且对各种农业生产建设投入不会减少。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农民合作社可申请补贴有哪些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农民合作社可申请的补贴
1、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报时间】3月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报时间】4月。
大力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
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主要内容的项目。
这几类项目不予受理!
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已申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申报的项目;
其他未按规定申报的项目等。
农民合作社补贴申报资格
申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应具有法人资格;
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
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相应的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
符合农民合作社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农民合作社的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四、涉农项目支持政策
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目前,农业部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新一轮“菜蓝子”工程、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均已开始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2017年,合作社将承担更多申报项目功能。
五、农产品流通政策
国家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六、人才支持政策
农业部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明年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同时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
猜你喜欢: